重庆普高招生计划与学籍注册管理挂钩,严查户籍学籍造假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考试选拔生源、普高不得招收借读生、严禁“人籍分离”……24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高校考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信息“十公开”等规定,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有序实施。

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教委了解到,我市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实行招生计划与学籍注册管理挂钩,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同时,还将严肃查处通过非正常户口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学生“人籍一致” 擅自超计划招生不予以注册高中学籍

今年4月,重庆市教委相继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等,对我市大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服务片区范围。片区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人口密集、学位紧张、择校冲动强烈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稳妥实施多校划片,可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入学。所有公民办学校6月20日起同步招生且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要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作用。学籍一经确立,不得擅自调取。要做好为学生转接学籍和新建学籍工作,方便学生“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学生没有到校报到注册的,学校不得将其学籍注册为正式在校生。

高中阶段招生,市教委要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必须按下达的计划执行,实行招生计划与学籍注册管理挂钩,严禁超计划招生。擅自超计划招生人数市教委不予以注册高中学籍。

市教委对今年的高校招生工作也做了进一步规范。市教委要求,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上,各相关高校要严格资格审核、考试组织和成绩要求、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严厉打击证书、发明、专利、论文买卖和造假行为。同时,要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通过非正常户口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违规跨区招生和违规转学不得办理学籍转接

市教委同时强调,在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市教委表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区县和学校,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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