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一律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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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一群哗众取宠的反对“人贩子死刑”的所谓法学“专家”,我实在坐不住了,我必须要说说,不然就好像真理果真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一样,好像广大普通百姓群体失智,只有你们专家才是聪明人!我听到那样的言论就恶心想吐!

有的“专家”说如果判人贩一律死刑,那人贩子就会成为活在刀尖的亡命之徒,亡命之徒可怕且不好抓,把人贩一律判死刑,更可能的是把被拐的孩子陷入危险境地,也增加警察抓捕的困难。

我想说的是严刑的最主要意义在于威慑,在于告诉人们做坏事的时候要想到违法成本,法律主要做的是“防”,而不是惩治!人贩子不是他从娘胎里出来就是的,而是为了金钱而做出畜生不如的事情。死刑的意义在于告诉意图犯罪的人—拐卖人口是法律的绝对禁区,用犯罪手段求财的方式很多,但是你用拐卖人口的方式求财,就是将走上死亡的道路!国家打击毒贩的力度不也是吗,一旦沾毒,抓到超过一定克数绝对死刑,这么大的违法成本,可以说贩毒的绝对没有人贩子多!

还有的“专家”说对于非暴力犯罪判处死刑,要尽早争取废除。刑法的威慑力实际上是有限的,杀人要偿命,但自古以来杀人的事从来没有断过。关键是作案的人没想到犯案后就会被追究。刑法的威慑力不是没有,而是不要把它神化了,它不是万能的。”

我说这些话不能说错误,但你过于中立,好坏都让你说了,不解决问题。那我想请教下什么是暴力?难道拐卖人口,偷抢小孩的不算暴力?

孩子应该陪伴在生养他们的父母身边,可人贩子为了自己的利益把孩子带到别人的身边,最后父母倾家荡产苦苦寻找一辈子也找不到。人口贩卖,可以说就是反人类罪,畜生干的事情,逮到就应一律死刑,虽然案犯没有杀人,可带来的危害要远远的大于杀人,人死了,活着的人只痛苦一时,孩子或家人丢失被拐,活着的人,将痛苦一生。所以就其危害程度可以说与贩毒相比并不低。如果法律对人贩子的仁慈,那这个世界永远都有人贩子生存的土壤。

拐卖人口社会危害巨大!多少父母,爷爷奶奶因此黑暗了人生!毁灭了多少家庭!无间地狱般残害着多少人的心灵!提高犯罪成本!拐卖人口必须处以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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