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模妞妞被踹”事件被列入最高检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

5月27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情况,发布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十大典型案(事)例。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童模妞妞被踹”事件被最高检列入十大典例。

“童模妞妞被踹视频”在网上流传
2019年4月,“童模妞妞被踹视频”在网上流传,童模群体权益保护问题迅速引发社会关注,童模辍学、超时拍摄、遭受辱骂殴打、违法代言等问题凸显。
“妞妞事件”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在省、市两级院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涉众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监督,多次对辖区内“童模妞妞被踹”事发拍摄基地进行走访调查,听取各方意见,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滨江区委会商研判,并于2019年5月会签《关于规范童模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童模活动范围,对活动场所、内容、强度等作出详细规定,如规定不得让儿童穿戴有违公序良俗的服饰进行拍摄,不得因童模活动使儿童辍学或变相辍学等。同时明确童模行业从业人员及监护人的责任,突出强调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童工,不得实施殴打、辱骂等虐待行为等。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干预。必要时,检察机关可通过公益诉讼等形式对童模进行司法保护。
据悉,该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使儿童模特成为新兴产业,同时也暴露出儿童权益保护相关问题。为此,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主动与行政执法机关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密切协作,推动建立检察机关牵头的童模保护机制,共同对童模行业中存在的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规范,给童模穿上“法律保护服”,携手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坚实保障。
(原题为《“童模妞妞被踹”事件被列入最高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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