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给湖北职工发补贴 每人每年至少4000元

27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湖北将大力弘扬劳模工匠精神和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建设等18条措施,并面向“两后生”、高校毕业生、职业农民、困难家庭、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和服刑人员等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将工匠精神和职业素质培育贯穿培训始终。

null

5年时间建10所全国知名的品牌院校

“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可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不低于4000元。”湖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要建立健全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多渠道激励机制,发挥劳动者凭职业培训提升技能凭职业技能提升待遇的导向作用,鼓励企业建立岗位薪酬、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发放学习津贴等激励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可税前扣除。要加强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工作室作用。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湖北省要开展技工院校“品牌院校、品牌专业”建设工作,力争用5年时间建设10所全国知名的品牌院校,建好50个特色鲜明的品牌专业。要充分发挥职业培训机构重要作用,支持企业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技工院校和企业大学,符合条件的企业培训中心可纳入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要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技工院校信息化建设,建立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开发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网上学习平台和移动客户端。

职业培训机构好机遇 1000亿元支持职业技能培训

“前不久国家正式宣布安排利用失业保险基金结余1000亿元,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这是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类培训机构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湖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各类培训机构高度重视,倍加珍惜,全面自查,注重培训质量,加强品牌建设,为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出新贡献、体现新作为。

来源:长江日报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