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爷上访2年没要到拆迁补偿,过了诉讼时效该怎么办呢?

2009年4月19日这一天,是刘大爷的70岁的生日,本是一件开心祝贺的日子。可是这一天,刘老先生却愁眉不展,眉头紧锁,不但没有庆祝,而且孤身一人,暂居别处“无家可归”。是什么原因让刘大爷如此愁眉不展,这件事还是从2007年10月一场拆迁说起......

案件回放:

刘大爷在某区有一套住宅,这处房产是刘老先生的父辈所留下来的,由刘大爷和4个兄弟姐们一起继承了这套房屋。因其他人都有各自的居所,所以这十多年来只有刘大爷在此居住。

2007年10月,因市政改造需征地拆迁,刘大爷的房子也在此拆迁范围中。在谈及补偿时,作为房屋的共有权人,刘大爷对拆迁方给出的6000元每平的补偿并不认可,双方就此争执不下。随着拆迁工作的深度开展,看着周围的老邻居们相继搬走,加上时不时的骚扰,刘大爷一气之下搬到了女儿家里生活。

一次,刘大爷准备回到老宅子取东西,到了老宅子,刘大爷愣住了,眼前的画面是他不曾想过的,房屋被拆除,家里的东西洒落一地。之后刘大爷便找到拆迁方理论,但最终结果也是无济于事,刘大爷准备上访。

两年时间过去了,刘大爷辗转于区政府、区建委、区房管局等几个政府部门,却没有任何结果。无奈之下,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是为了获得公平补偿,刘大爷找到了律问问,并讲述了这两年上访的心酸。

案件过程:

根据刘大爷的陈述及其提供的相关资料,律师经过详细分析后认为,由于时隔已两年之久,法律程序如今很难启动,现在只能试着依靠谈判来解决问题。

律师首先向区房屋管理局递交了《裁决申请书》,并附上了一份《律师函》对其晓以利害,希望为今后的谈判赢得契机。

开心的是,区房管局作出了受理该裁决申请的决定。律师开始紧锣密鼓的为下一步谈判做准备。

谈判时拆迁方想刘大爷和律师出具了由其他四个共有人签订的协议,并辩解称以此作为拆除房屋的依据。律师看了该协议后发现重要一点,刘大爷作为房屋的共有权人,并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也没有领取补偿款,拆迁方在并未告知刘大爷的情况下即擅自拆除其房屋的行为显属违法。 

案件结果:

面对律师的回答可谓之直接击中拆迁方的要害,自知理亏,便主动要求与刘大爷谈判,经过多次谈判,在律师的陪同下刘大爷老人接受了拆迁方11000元每平补偿款的提议,刘大爷开开心心的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律问问提醒: 

在遇到违法拆迁时,人们以为通过上访可以解决问题,其实在不知不觉中反而起到了相反的作用,错失很多本可提起诉讼的案件的诉讼时效。本案中刘大爷就是在反复上访的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维权时机,两年的时间转瞬即逝,不但上访没有结果,也丢掉了大量谈判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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