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可以贷款吗

在民间借贷中一般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会要求债务人找一个担保人进行担保,在这个担保期限内债权人是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借款的,那么担保人处于担保期间可以贷款吗?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大家一定会有很多疑问,所以今天催天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可供参考。

担保人在担保期间是可以贷款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哪些情况会影响我们自己贷款。通常情况下,贷款机构考核申请人,主要是个人信用、收入状况、工作状况和个人资产负债等几方面。其中,为别人担保会影响我们的个人信用和个人资产负债率。当我们帮朋友做担保时,朋友名下的贷款账务,也会记录到我们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中去。若朋友发生了逾期或者欠款不还的情况,是会影响我们个人信用记录的。

另外,我们帮朋友做担保,朋友的债务也是我们的债务。在朋友还清一切款项之前,无形中增加了我们的资产负债率。若我们的个人资产负债率过高,是无法取得贷款的。

因此,即便为他人做担保,只要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有较强的还款能力,也是可以找贷款机构申请贷款的。

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通常担保人和借款人之间有两种关系: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款人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可以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

如果是想要解除担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

另外,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必须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可以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根据《担保法》第26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26条的规定即指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具体说就是,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将不予保护。

保证期间属于民法理论中的除斥期间,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权利人享有某项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经过,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消灭,他来自于实体法,消灭的是实体上的权利。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1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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