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细化FOF产品运作要求

证券时报记者 方丽 陆慧婧

正式运作一年多时间的公募基金中基金(FOF)迎来了最新的产品运作要求。

近日,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向各基金公司及托管人下发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要求进一步完善FOF产品设计,提升FOF投资管理能力,加强FOF投资者教育和宣传引导,促进FOF长远健康发展。同时下发的还有《基金中基金(FOF)审核指引》更新版,明确FOF投资品种将来可放宽至投资香港互认基金份额、投资于货币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

丰富产品运作方式

最新下发的《机构监管情况通报》聚焦公募FOF基金运作管理。

这份“基金中基金(FOF)有关问题的通报”提到,FOF自推出以来,总体运作较为平稳,但相比于境外成熟市场,我国FOF起步较晚,行业应该充分认识FOF发展阶段,着眼于优化产品、优化服务,及时总结、巩固提升,进一步完善FOF产品设计,提升FOF投资管理能力,加强FOF投资者教育和宣传引导。

通报还称,下一步将完善FOF监管安排,继续支持行业推出FOF产品,同时,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FOF长远健康发展。

货基投资不得超15%

可投资香港互认基金

同时下发的还有《基金中基金(FOF)审核指引》更新通知。通知要求,在人员配置上,将来基金管理人申请注册FOF,应配备至少3名以上专职从事投资或研究的人员;FOF投资品种将来可放宽至香港互认基金份额;FOF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

公募FOF在货币基金投资运作上一度经历过没有严格要求到约束货币基金投资比例几个阶段。

2017年10月至11月间,南方全天候策略等首批6只公募FOF陆续成立。彼时,多只混合型FOF在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并未提及货币基金投资上的比例要求,而后披露的2017年年报中,多只公募FOF大比例配置货币基金,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此后,从第二批公募FOF开始,公募FOF均将“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5%”写入基金招募说明书。当时多位业内人士透露,上述货币基金投资比例限制来自监管指导,首批已经进入投资运作的公募FOF披露的2018年一季报显示,货币基金上的配置比例也大幅减少。

相比货币基金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5%,如今正式落地的《基金中基金(FOF)审核指引》更新版,货币基金上的投资比例有所放宽。

82只FOF排队待批

在2017年《基金中基金(FOF)审核指引》发布之后,当年首批FOF诞生,随后在2018年两批FOF基金获准发行,但在养老目标基金之后,FOF产品发行放缓。

数据显示,已成立的FOF产品达到13只,涉及10家基金公司,目前规模约50亿。目前等待批文的包括养老目标基金在内的FOF产品大约有136只,若剔除养老目标基金,等待批文的普通FOF大概有82只产品,这些产品绝大多数都在2016年和2017年申报材料。

今年5月,有两只FOF基金被受理,分别为富国中证工银财富股票混合基金指数基金中基金(FOF)、工银瑞信中证工银财富动态配置基金指数基金中基金(FOF),上报日期都在2017年6月底。

“尽管同为基金中基金,养老目标基金对基金经理的任职要求相对较高,部分基金公司设立两个部门,分别管理公募FOF和养老目标基金。过去一年,相比养老目标基金获批速度,公募FOF新增节奏相对较缓,有些基金公司缩减了FOF部门的人手,随着新的审核指引推出,或许人手方面又会有所增加。”一位业内人士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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