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之上的局长”,谁给的公权力

5月14日,福建莆田警方公开通缉10名在逃人员,当地富豪黄志贤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赫然在列。

消息一经公布,立刻在莆田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黄志贤1953年出生于莆田江口镇,后入籍香港。上世纪90年代,他“返乡创业”,在莆田买下一山一湖一岛,因多起大手笔的投资成为叱咤当地的风云人物。

公开资料显示,黄志贤曾担任过全国工商联执委、福建省莆田市政协常委、香港中国商会会长,还被选为莆田市慈善总会名誉会长。但与此同时,在莆田从事房地产开发的20多年,黄志贤旗下多个项目争议不断。

《中国新闻周刊》调查证实,黄志贤此次涉嫌非法拘禁与他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交易有关。如今,黄志贤虽已畏罪潜逃,但种种迹象表明,他仍然遥控着莆田公司的运转。(网易新闻6月8日电)

2017年,黄志贤变本加厉,组建了20多人的“安全团队”,配备了盾牌、警棍和防爆服。据许志文反映,“安全团队”经常在山庄内骚扰、威慑业主。前述权威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14年11月,有受害人因购房纠纷,在与港峰地产协商过程中被保安殴打、捆绑,并限制人身自由长达数小时,已有证据指向黄志贤涉嫌参与该起案件。十九大以来,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强调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黄志贤组建私人“安全团队”,配备了盾牌、警棍和防爆服。抬起警车摇晃,并扯坏了警车门把,非法拘禁他人,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绝对不能容许的,必须坚决打击,维护法律尊严。

“黄志贤曾吹牛,他名下的所有楼盘,土地的规划、建设都是他说了算。他是局长之上的局长。”这也许不是吹牛,现实中也有编外书记、编外局长之说。某些涉黑大哥,出入局行就如走在自己家中一样自由,不就是局长之上的局长吗?国家的公权利的已经成为黄某私人谋利的权利了。而这些真正的局长们已轮为黄某的手下,也乐意在“主子”面前摇尾乞功,践踏法律,抛弃责任,只为了能得到某些利益,如此滥用国家公权力,建设局长们该当何罪。这样一种恶性循环,若不从中斩断,结果就是家国成为某些人之家国,政府成为某些人之政府,公仆不再为公,而是成为一人之仆。

倘若公职人员都漠视法治社会的基本规则,而屈服私人利益,社会秩序良性运行的保证又何在? 希望有关部门恜调查,弄清局长之上的局长是怎么回事,民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同时还要加强监督,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让隐形腐败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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