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吉辽系列强奸抢劫案

1999年至2003年,河南的杨新海创造了中国建国后的一个空前绝后的纪录,他在不利用炸药作案的情况下

1999年至2003年,河南的杨新海创造了中国建国后的一个空前绝后的纪录,他在不利用炸药作案的情况下,杀死了67人。这个杀人魔王在2003年被绳之于法,但就在同一年,地处中国东北的辽宁、吉林和内蒙古东部却发生了一系列的抢劫强奸案件,成为了当年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二号大案!

魔影初现

辽阳市太子河区祁家镇杨林子村,刘家一家四口住在此地,他家的房子东临村路,四周院墙环绕,三间正房,老两口住东屋,两个女儿住西屋。

2000年11月6日凌晨三时许,刘家姐俩被响动惊醒,22岁的妹妹刘敏问:“谁?”

这时突然从床尾站起一个人,该人手里拿刀,用手电筒照射妹妹的眼睛,威胁说:“不许喊,喊就宰了你!都把被子盖上!”姐俩把被子盖上,歹徒开始翻东西,这时姐姐想打电话被歹徒看见,歹徒威胁说:“不许动,喊就宰了你们!”

说完就用自带的白色棒绳,将姐妹二人手脚绑上,用被子把她们的头蒙上,然后继续翻找东西。妹妹动了一下,歹徒用手掐住她脖子,并用拳头击打其头部,姐姐求情,歹徒也用手殴打其头部,最后,歹徒直接将姐妹二人强奸。

等案犯走后,姐妹二人立刻报警!警方发现,案犯在现场吃桔子,喝饮料,并从姐妹二人的手提包里翻走现金200元。经过现场勘察,刘家的门栓下方发现有刀划过的痕迹,判断案犯系是拨门栓后进入现场作案的。

同时警方发现,案犯的胆子是相当的大!根据被害人反映,其父睡觉鼾声较大,在她们的西屋听得清清楚楚,然而该案犯却毫不担心东屋有人睡觉,依旧我行我宿,并且在现场滞留达两个多小时。

该案发生后,很长时间案犯没有再作案,直到2001年3月24日。这天凌晨二时许,熟睡中的辽宁市白塔区小庄北路居民张丽与女儿被开门声惊醒,他们看见一个手里拿刀的男子站在屋里,那人男子用手电照射她俩说:“不许动不动就砍死你们,我在外面偷了一辆出租车,公安局在外面抓我,你家有没有水?”张丽告诉她外间有水。

他在外屋喝完水,进来时,手里拿着两根从被害人家的鞋子上解下的鞋带,再次威胁母女不许报警,并用鞋带把张某的手脚绑上,用被子将她的头蒙上,然后将其12岁的女儿强奸。而后他从张丽包里翻出200元,接着掀开被子,将张某的金项链和金戒指摘下,还将几盘VCD和一件男士蓝色的李宁牌夹克衫带走了。

等案犯走后,受害人连忙报警。据被害人回忆,案犯嘴里有酒味,现场勘查发现其家房门的玻璃被卸下,电话线被掐断。

之后,周边地区又发生了几起类似案件。侦查人员发现发案时间都在零时至凌晨四时之间,区域为市内的平房区。案犯用卸门玻璃,溜门,撬门和钻窗等方式入室,进屋后用手电照射被害人眼睛,或持菜刀或剪刀威胁称:“我抢了出租车杀人”,“警察正在抓我,我在你这儿躲一躲”,“我外面还有两个兄弟”,然后以“我怕你们报案都把你们绑上”,用自带白色棒线或被害人家的鞋带灯绳等捆绑被害人手脚,然后是强奸,其中又以强奸幼女为首选,最后再抢劫财务。

根据被害人的描述,案犯具有以下特征:一、作案人数为一人,40岁左右,身高为1米72左右,方脸,手大肉厚,身体健壮,通辽或阜新口音;二、作案时穿米色夹克衫,浅色汗衫,浅色大袄,深色半大衣,深色裤子,身体有异味儿,嘴里有酒味,而在现场有饮水,进食和便溺等行为;三、个别现场反映案犯,其一辆二八型中自行车。

同时,现场勘查人员在“2001.09.19”、“2002.11.16”、“2003.11.04”等三起案件提取了精斑,在“2011.12.25"和”2003.11.04“案件的现场分别提取到一枚嫌犯的指纹,这为确认案犯身份留下了有力证据!

寻踪觅迹

案犯在辽阳多次作案,辽阳警方非常吃惊,他们惊讶的发现,案犯在作案过程中居然形成了一套模式:首先看家中有没有男性,如果没有再从容地进行强奸抢劫,如果有则尽快盗窃后离开现场,受害者几乎无法准确描述他的面貌特征。

辽阳警方进行了详细的案件分析:

首先,案犯是农村人且单独作案从案件中被害人反映的情况看,案犯穿着一般,见饮料就喝,见水果就吃,所拿物品档次较低,连手帕都要。个人卫生条件不好,身体有异味儿,结合其选择平房区,熟悉民宅等情况分析,其生活档次较低,经济条件较差,没有正常经济来源,行为特征符合农村人生活习性;

第二,案犯可能是通辽人,并与阜新有较深的社会关系。辽阳警方通过与周边县市进行串并案,发现同类在周边的阜新、四平和葫芦岛都有发生,但在内蒙古通辽市发生最多。而且案犯在辽宁是抢劫,拿走的大多为现金。很少有大件物品,只有一件夹克衫和一件大袄,而在通辽作案时将衣物、食品及生活用品全都带走,说明其居住地在通辽。通过案发时间、地域等情况的分析,2002年1月19日至2月8日期间在辽宁阜新作案6起,2003年1月7日至6月25日期间又在阜新作案16起,这说明两个春节案犯都在阜新度过的!特别是非典期间,超常规的严格控制人员流动而阜新频繁发案,据此分析,其在阜新有相对固定的落脚点,会有较深的社会关系。

同时,警方发现,其作案方式老练,能溜就溜,不能溜着撬,手法娴熟,有犯罪经验。但同时警方认为,此人虽有盗窃强奸的犯罪历史,但从其不顾及现场留有指纹看,案犯极大可能是未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其个人资料和情况,不必被公安机关掌握,因此很难将其与有案在身或犯案在逃人员挂钩。

辽阳警方继续调查,发现辽阳市的多起案件分布在太子河区,白塔区和文圣区,除一起在城郊之外,其余均在市区北半部的平房区。就此分析其在辽阳市应有临时落脚点,而落脚点应在上述区域内,结合之前的侦查情况,其落脚点应在站前或者是小村庄一带的中小旅店或出租房屋内。

从辽阳市有三起案件使用白色棒线,及通辽市2000年5月发生的一起案件,现场发现”28“自行车货架上有托泥板儿等情况,案犯很可能从事过建筑、木器行业或其他使用棒线的行业,极可能做过瓦工和木工。

而且,辽宁警方发现,案犯已经强奸成性,以盗窃抢劫钱财为生,发展成为了职业罪犯,其必然会不停作案,直至被抓获。所以必须尽快抓获罪犯,否则他还会作案,如果出现一些突发情况,甚至会发展成为杀人狂魔!

公安部串并案件

发生在内蒙古通辽,辽宁省辽阳、阜新和葫芦岛,吉林省四平的系列抢劫强奸案件,引起了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将其升级为挂牌督办案件,仅次于杨新海杀人案,成为当年全国第二号案件。

8月21日公安部在葫芦岛市召开了涉案两省一区的案情协调会。进一步明确了案犯是通辽人,与阜新有较深的社会关系,在辽阳,葫芦岛的兴城有落脚点的基本判断,辽阳市公安局党委对此案高度重视,成立了以白国忠局长为第一负责人,王明清副局长为具体负责人的专案指挥部,要求把此案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力求把案件侦破在辽阳。

会议后,辽阳市公安局对此案实施重点攻坚,一是在原案件侦破工作方案和临场紧急处置预案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二是将专案组警力增加到18人,三是相继制定了案件架网布控示意图。

同时,加强案件信息的整理、收集和反馈。对1996年以来辽阳市内平房区的夜间入室盗窃、强奸和抢劫案件进行梳理,力求发现和确定案犯在本市的首起案件,为找到案犯在本市的落脚点提供支持,二是通过指纹检验排查定案,三是从未破抢劫案件入手,通过作案手段和DNA图谱串并。

要求凡是夜间发生在白塔、文圣和太子河平房区的盗窃、强奸和抢劫案件,包括报警案件,都要报告刑警支队,并由刑警支队和发案地技术部门共同勘察现场,确认是否能与系列抢劫强奸案进行并案。

根据案犯流窜特点,在涉案地确定三个重点区域,精心选择48个固定马卡点,41条街村路,固定了306名警力,21个流动搜寻组,适时架网布控。

以上方法分派下去后,专案组仍然觉得不够。他们决定对重点区域进行彻底的排查:一查通辽和阜新籍的租房人员;二查重点区域内的住房,与通辽和阜新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三查辽阳籍的通辽阜新人;四查1999年以来,市内所有劳务用工单位用工登记,特别是建筑和木器行业的用工登记,从中发现通辽或阜新人;五查中小旅店住宿登记簿;六查东电四公司和中铁19局的人员情况。

同时,专案组制定下发了宣传材料,反复宣传发动,挖掘案件线索,力求及时发现案犯,及时报警。宣传主要工作对象为,一是看守所和监狱的在押人员;二是市内中小型公共场所、旅店、浴池、小饭店、卖店、烧烤摊、录像厅,和歌厅的业主及从业人员;三是火车站各售票窗口的售票员及公交车司乘人员。

魔影再现

自公安部挂牌督办后,案犯在此后三个月没有再次作案。专案组内部逐渐有了焦虑的情绪,这是因为经过大规模排查,特别是对中小旅店的排查,始终没有找到案犯的踪迹。同时,对重点区域的大规模蹲守极为耗费人的精力,基层干警逐渐懈怠,工作态度不再认真!

就在这时,案犯却突然作案了!2003年11月4日,在重点区域内又连续发生两起了抢劫案件,警方这才打了个激灵,又开始了全力破案!

辽阳警方通过勘察现场,将两起案件同之前的系列案件进行了串并,之后立刻突击清查中小旅店、录像厅等场所,又对重点区域加大监管力度。

案犯模拟画像

专案组还请来著名模拟画像专家赵成文绘制画像,并发至每一个售票员、中小型公共场所的业主和公交车司乘人员。至此,专案组再次弥补好了之前已经逐渐有些许漏洞的渔网,静等大鱼到来!

惯匪被捕

2003年11月28日凌晨2:32,重点区域内一家小卖店主报警称,有一名男子在撬他的卖店门时,被其发现赶走,该人身高1米72左右,外地口音,穿灰色夹克衫,骑一辆自行车。

接到报警后,指挥部立即下令按预案行动,要求严防死守,坚决抓住罪犯,同时组织警力向案犯出现的区域搜索。

凌晨三时许,在繁荣路徐往子交通岗东一百多米处,专案组成员张哲和刑警张恩鹏,发现一名男子骑一辆”28“自行车,车把上挂一老式棕色皮包,体貌特征与案犯的模拟画像相似,立刻上前抓捕,在白塔分局民警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制服。

当场从其身上搜出一把弹簧刀,在其手提包内发现一把菜刀,装有两节5号电池的一把小手电,八节5号电池,五个手电灯泡,一瓶矿泉水及现金若干。犯罪嫌疑人身上的身份证为刘强,男,汉族,1964年9月26日生,内蒙古扎鲁特旗黄花山镇二委,身份证号为152327640926051。经指纹检验,刘强的右手环指与”2003.11.04“案件现场相同,右手食指与”2001.12.25“案件现场指纹一致,DNA检验结果与”2003.08.21"现场一致,由此确认此人就是系列案件的凶犯!

通过现场突审,案犯交待在北园村一家农户墙外玉米秸秆中有他藏匿的衣物,专案组立刻取出,通过比对正是之前受害者曾经描述的衣着。

破案当天,公安部正在组织召开系列案件第二次侦查工作会议,喜讯传来,与会人员无不欢欣鼓舞,公安部罗锋副部长当即代表公安部对此案的破获表示热烈祝贺,向辽阳警方和全体参战民警表示亲切慰问。

刘强被抓获后,警方发现与模拟画像高度相似

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刘强对其在辽阳所做的11起案件供认不讳。同时发现,该案犯于辽宁省阜新市和葫芦岛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和吉林省四平市等四个地区犯下了一百零五同类案件。

辽阳警方的反思

辽阳警方侦破了这一系列案件,除了有很多成功经验,同时也有很多困惑和不足。

比如,专案组积极宣传,引起中小型公共场所的从业人员及重点区域居民的警觉,最终通过居民迅速报案,抓获了凶犯。

但同时可以发现,之前在发案地区的架网工作不利,导致案犯在2003年11月4日作案时没能被发现。

而且专案组发现基层民警蹲守的隐蔽性不强,据案犯交代,其被抓获的前一天晚上就从沈阳来到辽阳寻机作案时,结果发现路口停了辆轿车,车窗上贴着太阳膜,车旁边的人穿着都挺整洁,感觉到有布控,所以放弃作案,连夜离开辽阳。

专案组还发现,即使11月4日案犯再次作案后,民警在蹲守将近一个月后由于极度疲劳就开始松懈了,产生了厌战情绪,导致责任感将下降,工作有所懈怠,卡点封堵不严,案犯在11月28日被抓获前,曾将换下的衣物藏在一家农户的柴堆里,而此时正是民警蹲守时间,据事后分析,犯罪嫌疑人当时行走的路线经过设卡的地方,设卡民警并没有发现。

同时,专案组核心成员认为无论是公安部还是省公安厅已经专案组自身对案犯的分析都有问题,比如简单的认为农民消费能力低,舍不得花钱,只能住低档小旅店,通过审讯得知,案犯十分狡猾,且有过高消费经历,他认为小旅店经常有检查的,出入不方便,住宿不安全,容易被发现,而大宾馆反而没人查,所以很少在小旅店落脚。

并且案犯刘强自身也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他来辽阳时大多是使用同伙黄维民的身份证登记。黄维民60岁了,用他的身份证登记,而后两人住宿在一起,这样就非常隐蔽。而且作案时是他一人作案,黄维民只是为他打掩护,即使公安机关清查,两个人住宿在一起也不会引起怀疑。同时,刘强每次来辽阳作案,从不在终点站上下车,并且作案前换装换鞋进行伪装,这样就有效的迷惑了专案组的视线,使得之前的多次排查都无功而返。

辽阳警方虽然犯了很多错误,但经过艰苦侦破,终于逮住了这一狡猾的案犯,还是给了两省一区的百姓一份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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