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分开全面改革国有资本的运作模式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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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看,国有资本效率低下,国家投入这么大,但是基本上是不赚钱的,我们看看公告的内容“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00亿元,为预算的102.2%;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59亿元,完成预算的95%。”,也就是说国有资本投入这么大,根本就不赚钱,这么大的投入居然就赚741亿元,国有资本的投入应该是具有前瞻性、先进性和带有一定垄断性的行业,对于投资这样的行业怎么会不赚钱呢?究其原因,还是我们国有企业的投资管理有问题,为此,国家应该大力改制现有国有企业,将现有国有企业中的中央企业按照行业和产品研发及生产服务的主要方向改制成全国性的企业集团也就是现在时髦的所谓托拉斯,然后吸收中国民营企业进行参股,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的参股比例达到企业资本总额的50%以上,实行“官督商办的经营模式”,而且国资委要派出监事,纪委要派出纪检组,中央要派出党委书记,在全世界招聘最有实力的职业经理人管理企业的日常运营,同时对于省级国资委所掌握的国有资本,不得自行设立纯国有企业,只能向有实力的大企业集团进行股权投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资本总额的20%,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不得设立国资委,其掌握的国有资本和国有资产必须全部交省级国资委管理,同时国有资本参股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企业化商业方式运作,各级地方政府只是按照正常的管理程序对辖区企业进行日常管理,省级以下地方政府不得经营企业,只有政府管理职能,绝不能让政府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全面实行政企分开。凡是国有资本参股企业必须按照当年实际净利润,全部按股东投资比例进行分红,企业不得截留利润,作为中央投资企业国资委必须向中央提交向企业每年的投资总额,利润分红及在投资总额,每年的剩余利润应该列入中央财政预算,同时,国资委应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详细的工作报告,例如,投资方向,投资金额、利润分配总额、投资方向变更、变更原因、再投资的理由等,国资委应该按照国有资本投资利润最大化处理投资事宜。作为省级投资企业国资委必须向省级提交向企业每年的投资总额,利润分红及在投资总额,每年的剩余利润应该列入中央财政预算,同时,国资委应该向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提交详细的工作报告,例如,投资方向,投资金额、利润分配总额、投资方向变更、变更原因、再投资的理由等,国资委应该按照国有资本投资利润最大化处理投资事宜。今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不得经营企业,只对于经济发展进行规划和管理,也就是政府只能扮演依法裁判、依法管理的管理者和裁判者的角色,同时中央要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得自行举债,任何地方政府以政府名义借的债务,有各地地方政府的党委书记和政府一把手承担全部责任,各地各级地方政府只能保持财政预算的平衡,不得“寅吃卯粮”,县级以上各级地方政府要向各级地方人大报告当年的经济发展规划和财政预决算的详细情况,交地方各级人大监督经济发展规划和财政预决算的执行情况,对于没有列入预算的项目,地方政府谁擅自批准实施有谁负责,最轻的处罚是自行辞职,如果确需办理的临时性项目,项目金额占当年预算总额5%以下的,地方政府要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提交临时报告,批准后方可实施,要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首脑“拍脑袋自行决定重大工程事项的恶习”,地方各级政府要成立由各类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的组成应该有当地知名人士组成,有地方人大聘任任期三年,地方政府的任何决策必须要先交专家委员会审议,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签署,地方政府才可提交地方人大审议是否批准实施,现在各地方的地方首长由于权利过大,又没有权利制约机制,全凭地方政府个别领导“想出一出是一出,随便拍脑袋决定”,一个县长、市长能把今后几年的财政收入都敢于一年花光,如果不制止这样的情况说的难听一点“真要让这些人把国家的前途葬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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