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他人“一卡通”、挪用集资款——南江通报13起典型案例

近日,南江县纪委监委通报了13起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其中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7起。

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朱公乡同心岭村党支部书记曹和先、村主任陈太贤、原纪检小组长陈寿贤挪用产业发展资金问题。

2014年3月至2016年6月,曹和先、陈太贤、陈寿贤等人商议后,将产业发展资金用于支付村道公路维护等村内集体开支。2019年3月,曹和先、陈太贤、陈寿贤三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元潭镇治坪村原党支部书记崔自银长期扣留他人“一卡通”等问题。

2008年5月至2018年10月,崔自银扣留本村村民唐某某等二人“一卡通”,将卡内部分资金用于唐某某二人合作医疗等开支,剩余322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在全省“一卡通”专项治理中,未主动向组织说清该问题;在实施退耕还林过程中,虚报退耕还林面积。2019年4月,崔自银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已退回农户。

3.高桥乡三星村文书彭昌明违规报账等问题。

2005年上半年至2017年9月,彭昌明担任三星村五社社长期间,未向群众公布该社财务账务;2016年至2018年,在扶贫连片开发施工过程中,彭昌明重复报销工人工资2300元。2019年4月,彭昌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赔。

4.春晖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海年违规决策问题。

2016年至2017年,赵海年通过召集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等方式,未经公开招标和比选,将易地搬迁、增减挂钩等项目发包给无施工资质的个人或公司;春晖公司实施的部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未评审即开工建设。同时,赵海年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赵海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县农业农村局植保植检站站长岳俊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6年,岳俊在任原县农业局土肥站站长期间,在实施四川省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中,未经财政投资评审就组织施工,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5月,岳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东榆镇幸福村党支部书记王缸生违规实施安全饮水项目问题。

2017年,王缸生在安全饮水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后,默许施工企业制作虚假工程竞争性谈判资料;在签订合同时,未执行比选文件规定。2019年5月,王缸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东榆镇幸福村妇女主任林祝华监督不力问题。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时任幸福村纪检小组长、监督委员会主任林祝华,在该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未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施工企业制作虚假工程竞争性谈判资料和村两委未执行比选文件规定未提出反对意见,事后未提出整改意见、也未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存在工作失职。2019年5月,林祝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县就业局失保股股长林霖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015年1月,林霖在负责失业保险审核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资金损失。2019年2月,林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就业局工会主席肖天强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肖天强在任县就业局失保股股长期间,在负责失业保险审核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资金损失。2019年2月,肖天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流坝乡甘溪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林明挪用群众集资款问题。

2008年12月,林明在任流坝乡甘溪社区主任期间,挪用群众公路集资款4030元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2019年3月,林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回社区集体账务。

4.正直林业站站长陈知伟违规账外开支问题。

2017年1月,陈知伟安排单位会计将种苗补助资金7万元纳入正直林业站账外管理,用于该站生活费、租车费、劳务费等开支。2019年5月,陈知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东榆镇文光社区党支部书记王国华对信访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2018年1月至8月,在文光社区信访问题整改工作中,王国华作为具体负责人,既未按照镇党委意见落实,也未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向上级汇报,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5月,王国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四川米仓林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龙云跃不执行上级决定问题。

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龙云跃在任正直林业站站长期间,不执行上级对该站森林管护员刘某某解聘的决定,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5月,龙云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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