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北京警方又打掉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

点击关注 大家注意到了,水母今天这篇文章的标题里,有一个“又”字。 是的,前两天,水母刚刚和大家分享

大家注意到了,水母今天这篇文章的标题里,有一个“又”字。

是的,前两天,水母刚刚和大家分享了《北京以陈海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覆灭记》。

这个团伙的主要成员,是房山区的。

而就在刚刚,丰台区纪委监委公布了一则重磅消息,以下是全文:

2018年9月以来,丰台区纪委监委对长辛店镇辛庄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石凤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石凤刚为实现非法目的,违规混入党组织,毫无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背弃党的宗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内搞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捞取政治资本;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考察为名公款旅游。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破坏选举秩序,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选举权;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谋取利益,并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严重违反群众纪律,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违规扣留群众款物、处罚群众,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包、集体土地承包。严重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贪图享受。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严重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石凤刚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组织的其他党员石阳、赵书连、于冠珍、曹哲、于万、张磊、罗守俊等人员均被开除党籍或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是的,这次的剧情,似乎和之前水母与大家分享的那个《北京以陈海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覆灭记》中的情节,有点类似。

组织首脑,同样是村支书,同样是“违规混入党组织”,同样是“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北京的扫黑风暴,仍在持续进行中。

就在6月1日上午,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北京市工作动员会在京召开。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为1个月。督导进驻期间(2019年6月1日-6月30日)设立专门线索举报电话:010-84241320,专门邮政信箱:北京市B012001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主要受理北京市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导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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