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区汤之屋温泉休闲会馆被处以行政处罚

  沈阳市铁西区汤之屋温泉休闲会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

沈阳市铁西区汤之屋温泉休闲会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及《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序号181裁量幅度1中的规定,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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