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成立业委会有多难?湖心街商住区、东海海宸尊域均发生选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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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居住环境和小区物业服务的追求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矛盾纠纷也愈发增多。作为一个群众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有助于更好地管理小区,所以是众多居民的共同愿望。然而,近期,不少业主反映,在我们泉州,业主委员会的普及率一般,老旧小区且不说,一些新建小区入住七八年了,业委会也迟迟成立不起来。那么,为什么成立(换届)业委会这么难?

湖心街商住小区始建于1995年9月,由南方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2018年1月涨价风波后,业主结果发现小区的业委会早已过期,处于基本“瘫痪”状态;2018年3月,湖心街商住小区成立了业委会筹备组。但是时隔一年多,至今仍未能成立。

来自2019年6月6日湖心街商住小区业委会选举统计结果显示:建筑面积占投票权数、业主人数占总投票人数均不符合法律规定。部分业主认为相关社区人员进行了人为障碍的干扰,目前尚未获得回复。

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难有几方面的原因,如有关法规不清楚、政府指导不力、小区业主不容易凝聚形成合力、以及其它干扰因素等等。一个最主要的实际困难是,小区入住率低,能联系到的业主数量少。小区大、户数多、人员成分复杂都是本次选举的不利因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达到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委会,必须达到“双过半”,这是一个不容易达到的目标,需要广大业主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

无论如何,小区成立/换届业主委员会是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只要程序和实体上都合法合规,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力阻止小区业委会的成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掌控着整个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和内容,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最后,即使已经设立业主大会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但在后续的活动中,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旧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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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宸尊域位于东海大街与滨海街交汇处,2016年9月开盘,一期住宅2018年初交房。最近,海宸尊域的业主也遭遇了选举困扰:

电子版投票

虽然有专人指导,但是业委会却频频“难产”,究竟这背后有着怎样的原因呢?对此,我们总结了以下几点。

首先,业主的参与率是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之一。有些小区入住率不够,即便入住率够了,也有业主因暂时不在家而难以签字投票,而有些业主只想“坐享其成”,还有的业主对业委会人员不了解,不愿意投赞成票,加上投票手段落后,让业委会成立面临重重阻力。

其次,业委会作为业主的维权组织,成立后势必触动物业公司的利益,比如小区的停车费、广告费等收入,如果没有业委会,这些资金都由物业公司收取并支配,但是业委会的出现,势必会影响物业支配这些资金的自由度,因此,不少物业公司并不配合或从中作梗,阻碍业委会的成立。

第三,依据现行的文件规定,目前居民小区成立业委会的要求条条框框较多、门槛过高,因见解存在差异,常常导致执行标准不统一。业内人士表示,在全国层面,对业委会进行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需完善相关法规条例,并配套相关细则,使其更具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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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难成立的情况,在全国各地都有。但海南省的一些独特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据了解,海南省也有很多“候鸟型”住宅小区,但民建海南省委会建议适当降低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标准和条件,让更多的小区能成立业委会,保障住户实现维权的权利。

同时,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针对物业阻挠业委会成立的现状,民建海南省委会建议建立物业公司保证金制度。要求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前,应先向住建部门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一旦发生小区物业管理纠纷,并确定是物业管理的责任,业主就可以向住建部门申请保证金赔偿,以减少业主的财产损失。这样将对物业产生很强的约束力,倒逼物业想尽办法去保护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到,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早已关注到业委会成立过程中投票难的问题, 并提出建设“物业云”项目,又称业主投票议事系统。“物业云”系统采用移动互联网技术,以APP 或微信公众号等为载体,打通业主和物业公司沟通的环节,改变物业公司的管理模式。

在该APP 里,有投票选举业主委员会功能,可以确保业委会选举过程中业主身份和投票的真实性,同时也免去业主当场投票的麻烦,特别对于“候鸟”业主来说非常方便,在保障业主议事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同时,使业委会成立更加便民。

如何破解业委会成立难题

业主委员会成立难,是多年来存在的问题。难在业主一盘散沙缺少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难在业主利益协调难度大,难在物业公司阻挠成立,难在基层政府组织指导监督不力。记者采访了一些在社区与物业管理方面有经验的人士,他们提出了一些有建设意义的经验,供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居民们参考。

小区缘何成立业委会这么难?

一、城市外来人口多,生活节奏紧张,买房后邻居之间互相不来往,很多小区没有业主牵头成立业委会;

二、由于限购令炒房者借名购房多,小区空置率高,一些真正业主不实际居住在小区里,对小区是否成立业委会没有直接利益关系;

三、一些老的小区,尤其是小户型房,租住率高,拥有所有权的业主没有住在小区里,对小区是否成立业委会无所谓;

四、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不希望成立业委会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财务情况,因此不配合提供业主名单,使筹备组无法联系上业主,有些小区物业公司甚至阻扰业委会成立;

五、政府对业委会的成立既放手又严管,一方面对业委会是否成立没有硬性要求,一方面政府严格规定了成立业委会必须符合“双过半”原则及繁琐的程序,使业委会难以成立。

六、在很多小区成立业委会其实都是对目前物业服务、收费等原因所逼,大家只是想通过监督让物业服务能规范起来,但这就触碰到了物业、开发商甚至其他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首先是业主委员会发起人的内驱力很重要。业委会发起人一定要坚定信心,有公益心,有抗压能力,依照法律办事,不要怕业主有不同的诉求,有协调动员能力,才能发动更多业主参与工作。

二是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过程中,需要发动更多的业主参与,几个前期发起人先进行简单的分工,比如说分为宣传、财务、外联、内务等等,然后每个人根据分工去发动业主,分别编入各自的小组,一个人可以参与不同的小组,逐步发展扩大。参与进来的业主互为依托,共同做事,小组内部相互配合,小组之间相互配合。

三是自始至终都要重视宣传动员,业主委员会是通过业主大会双过半选举产生的,能否成功召开业主大会是关键。业主是松散的,来自不同地域、不同职业,年龄、阅历、素质修养、风俗习惯、认知层次都不相同,要把大家组织起来,统一认识很重要。这就需要宣传联络,组织动员。

四是面对不同利益群体要学会妥协,不同的业主会拥有不同的利益怎么办?这就需要业主们不断地讨论、谈判、妥协,寻求共识。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需要开发商、物业公司的参与,他们分别代表不同的利益群体,有时他们本身就是大业主。怎么办?这也需要不断地斗争、博弈、妥协。但妥协并不意味着无底线地退让、等待不前,在有违广大业主利益问题上必须观点鲜明。

同时,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很多时候还要面对不同部门“踢皮球”。对此,可以请行政法学者、专家老师给出问题的解决办法。比如,某个部门要求20%的业主亲自去办手续,最后的解决办法就是,由业主写委托函,写清具体的委托细节,这样就很快解决问题。值得提醒的是,在相关过程中要注意搜集证据,以便监督相关部门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指导业委会成立。

总之,成立业委会,需要有一个团结的核心团队,成员要有抗压能力,要团结一切能团结的人,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对立;一定要争取到相关部门或街道办对成立业委会的支持;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阻力都要能沉得住气,定得好神,稳得住阵脚,遇事不乱,逐步推进。

观点:

破解小区业委会“成立难”,需要政府“真撑腰”

成立业委会,是我国物权法赋予业主的权利。近年来,业委会逐渐成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载体。然而,“成立难”始终是横亘于众多业主面前的一道高墙。
        成立业委会为何难上加难?一些小区的业主感叹,成立业委会要“过五关斩六将”,其中最难的有三大关卡。一是“业主参与关”。有的小区业委会筹建失败,很重要的原因是业 主人数多、意见不集中、参与积极性不高。二是“政策法规关”。对于业主们来说,“弄懂吃透”有关物业管理和业委会设立的政策法规并不容易。三是“利益冲突关”。物业和 业委会之间,存在着“天然而难以调和”的利益冲突。
        那么延续多年的“业委会成立之困”该如何破解?首先,“适度规模”才能有效治理。如果要成立业委会的小区规模太大,那么该小区成立业委会就要谨慎行事。其次,由利益博 弈走向利益共同体。当前有的地方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协助所在小区成立业委会,否则业主有权要求物业管理费减半或者不得收取物业费,这一做法值得借鉴,因为有助于减 少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的博弈成本,降低业委会成立的难度。最后,政府应由“难作为”转为“真撑腰”。从目前业委会成立的流程来看,离不开基层行政部门的指导、组织 、备案。居委会、街道办应从群众利益出发,对业委会成立加强指导和协助。政府应重视对业委会成立工作的相关资源支持,尤其是增加对直接负责指导和协调工作的基层街道办 事处的人力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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