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谈天说债、票友票据圈儿那些事
日前,市场流传着一张城投公司的回复函。回复函称,该公司作为“18射阳02”的发行主体,杜绝一切降低该司债券估值和公司价值等行为发生。
回复函还表示,若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在存续过程中,出现流动性风险或质押回购出现违约的情况下,管理人对所持债券“18射阳02”以非公允价值(中债估值偏离净价超过5元内)进行变卖,导致该司债券估值大幅度降低。低于市场公允价值的亏损,该司不予承担。该司仅以非公允价值的交易价格进行兑付该司债券。
下午看到那张广为流传的截图时,老司机们是相当震惊的。
你要说他无知吧,他们区域也在债市多次发行债券。
你要说他鲁莽吧,15年当地城投对中小企业私募债“担而不保”,搞的满城风雨,最后灰头土脸的还是代偿了。
这才过去几年,在市场融了那么多钱,就敢理直气壮的对金融机构恐吓要挟。
你咋不上天呢,债券市场是你家开的?
机构持有的债券,想怎么处理是机构自己的事情,一旦发行完毕,除了按时付息、及时信息披露、到期兑付,什么时候竟然插手到债券投资人正常的交易了?
竟然还说“我司仅以非公允价值的交易价格进行兑付”。
二毛说,不要以北上广的金融思维,去推测广大三四线城市老板们的金融思维。
不过看完全文,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开头那家莫名其妙的机构,跟发行人是什么关系,两家又跟这个产品是什么关系,建议监管查一查。
真是败坏了城投在我们心中的可爱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