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复讥弹梁启超:所得于杂志者 大抵皆造业钱

严复讥弹梁启超:所得于杂志者 大抵皆造业钱

严复的思想与近代以来中国众多思想家的看法有很大的不同。他的立场始终是:必须在广泛的社会形态、深层的制度法理、久远的历史文化传承脉络这三者相互贯通的基础上,才能真正说明中国社会复杂的生命性状,说明泰东、泰西之制度何以截然不同;而这也就是严复反复强调“自然有机体之国家”;“国者,有机之体也”的深意所在。

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严复对于中国革新路径的设计也与其他思想家、革命家有着很大的分歧。最为人知的例子是1905年,53岁的严复以开平矿物局讼事赴伦敦,当时孙中山恰在英国,闻严复至遂上门拜访,谈话中严复说:“以中国民品之劣,民智之卑,即有改革,害之除于甲者将见于乙,泯于丙者将发之于丁。为今之计,惟急从教育上著手,庶几逐渐更新乎!”孙中山则表示异议说:“俟河之清,人寿几何!君为思想家,鄙人乃实行家也。”

严复看到的是,中国社会形态因其深层千丝万缕相联的“有机”结构,所以任何停留在局部、表层和希望毕其功于一役的改革,都不可能有理想的结果,于是在戊戌变法之年他说:

近日中西人士论中国弊政者,均沾沾以学校、官制、兵法为辞,其责中国者,何其肤廓之甚哉!中国之不可救者,不在大端,而在细事;不在显见,而在隐微……此病中于古初,发于今日,积之既久,疗之实难,无以名之,名之曰“离心力”而已。

因此他对改革路径的设计当然与排满革命者们大为不同,比如严复在辛亥革命之际甘冒舆论之大不韪而指出对于中国的贫弱腐败,汉人与满人同样具有责任:

“中国之至于贫弱腐败如今日者,此其过不尽在满清,而吾汉族亦不得为无罪;则其言一出口,必将蒙首恶之诛、公敌之指,而躬为革命之少年与为其机关之报馆方且取其人而轘裂之矣。然而仆亦爱国之一男子,有问于我,必将曰:中国汉人程度真不足,而中国之贫弱腐败,汉人与有罪焉。何则,事已至此,诚不敢爱死而更欺吾同胞也。”

严复讥弹梁启超:所得于杂志者   大抵皆造业钱

而早时他更曾断言:“民智不开,则守旧、维新,两无一可”;“民智不开,不变亡,即变亦亡”。

这样的视角,当然决定了严复希望通过君主立宪、发展基础教育、提升民智民力民德、以地方自治等方式逐步培养国民运用民权的能力等等一系列长期的渐进道路而使中国走出中世纪,并且也决定了他后来以“保守”的态度,批评中国近代以来疾风暴雨式的政治变革以及相应的政治理念,比如他在1916年的看法:

“至于任公(指梁启超),妙才下笔,不能自休。自《时务报》发生以来,前后所主任杂志,几十余种,而所持宗旨,则前后易观者甚众……顾而至于主暗杀、主破坏,其笔端又有魔力,足以动人。主暗杀,则人因之而僴然暗杀矣;主破坏,则人又群然争为破坏矣。敢为非常可喜之论,而不知其种祸无穷。往者唐伯虎诗云:‘闲来写得青山卖,不使人间造业钱。’以仆观之,梁任公所得于杂志者,大抵皆造业钱耳……”

“(梁启超)自窜身海外以来,常以摧剥征伐政府,为唯一之能事。《清议》、《新民》、《国风》,进而弥厉,至于其极,诋之为穷凶极恶,意若不共戴天,以一己之于新学,略有所知,遂若旧制,一无可恕……今夫中国立基四千余年,含育四五百兆,是故天下重器,不可妄动,动则积尸成山,流血为渠……英人摩理有言:“政治为物,常择于两过之间。”(见《文集》第五卷)法哲韦陀虎哥有言:“革命时代最险恶物,莫如直线。”(见所著书名《九十三年》者)任公理想中人,欲以无过律一切之政法,而一往不回,常行于最险直线者也。故其立言多可悔,迨悔而天下之灾已不可救矣!今夫投鼠忌器,常智犹能与之,彼有清多罪,至于末造之亲贵用事,其用人行政,尤背法理,谁不知之。然使任公为文痛詈之时,稍存忠厚,少敛笔锋,不至天下愤兴,流氓童騃,尽可奉辞与之为难,则留一姓之传,以内阁责任汉人,为立宪君主之政府,何尝不可做到。”

可见严复与时局潮流日渐激进的扦格难通,乃出于很深的考虑:社会改革的设计不可能有网尽天下之利的喜剧方案(“非常可喜之论”);只能不断在痛苦和谨慎的摸索之中,两害相权取其轻(“择于两过之间”)。

1945年陈寅恪在《读吴其昌撰梁启超传书后》一文中说:对于“高文博学近世所罕见”的梁启超,几十年以来的评论者总是诟病其“与中国五十年腐恶之政治不能绝缘”,将此视为他的不幸;但是在陈寅恪看来,这种批评实为肤廓之论,因为梁启超的“不能与近世政治绝缘者,实有不获已之故。此则中国之不幸,非独先生之不幸也”。

严复讥弹梁启超:所得于杂志者   大抵皆造业钱

陈寅恪还把对于梁启超的评价放在中国变革之异常艰难的大背景中,并且引出自己在这环境之下,对于如何选择制度方案的态度转变:“余少喜临川新法之新,而老同涑水迂叟之迂。盖验以人心之厚薄,民生之荣悴,则知五十年来,如车轮之逆转,似有合于所谓退化论之说者。”

如果说陈寅恪的悲慨确是有感而发,并且被以后历史证明有其根据的话,那么我们也许可以联想到,早在陈氏之前几十年,严复这位对中西社会和文化同样有着过人了解(与陈氏相比,他对于中西制度结构及其法理的探究要深入得多)、同样是与近代以来的变法维新有着血肉关联的思想家,就曾反复告诫过世人,要警惕在“新法之新”催动下得出“如车轮之逆转,似有合于所谓退化论之说”那样的逆向结果。

在很长时间里,举世流行的热望始终都是笃信一种“非常可喜”的制度方案如何能够使中国迅速富强,甚至“超英赶美”;所以相比之下,能够看到“如车轮之逆转”之悖论的严、陈等人不仅寥若晨星,而且更落得悲剧性的宿命和无奈。严复这位向中国介绍近代以来世界面目、尤其系统地向中国输入宪政法理的第一人,终其一生反而只能抱着那样“保守”的态度来评价世事翻覆,这可能真像陈寅恪评价梁启超那样,是“实有不获已之故。此则中国之不幸,非独先生之不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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