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证券公司作为承销商要归位尽责

6月2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向证券公司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与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导行业遵纪守法、勤勉尽责。

《通知》要求,证券公司作为承销商要归位尽责,在路演推介、信息披露、定价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簿记建档、战略配售等方面切实履行承销责任;作为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的推荐机构要对投资者审慎核查,避免为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借道参与科创板提供便利;作为专业的网下投资者要在参与网下询价时理性报价,发挥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示范引领作用。《通知》强调,证券公司在相关业务活动中应加强廉洁从业管理,严格防范道德风险,不谋取或输送不正当利益。协会将探索建立科创板新股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通过实地观察证券公司发行承销相关业务环节,加强自律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行为规范,促进形成“合规、诚信、专业”的健康行业文化。

此前,协会发布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两项自律规则,对科创板新股发行主承销商及网下投资者规范开展相关业务提出明确要求。在科创板新股发行、上市、交易工作将陆续启动的关键时期,协会向全行业发出通知,重申证券公司作为最重要的中介机构和主要的市场参与者,应当加强道德风险防范和声誉风险管理,切实做到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严格执行相关规则、认真落实各项责任,共同维护科创板平稳运行。

责任编辑:刘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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