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跨境人民币业务10年蝶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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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5月末,全区跨境人民币收支总额达到2674.07亿元,年均增速达30.24%,其中,跨境收入1080.24亿元,年均增长29.45%,支出1592.83亿元,年均增长30.57%。”10年砥砺,行稳致远。来自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的数据显示,自我国推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自治区跨境人民币业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焕发出巨大的活力和旺盛的生命力。

2009年,我国推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自治区作为第二批试点的地区,2010年1月二连浩特市运通贸易有限公司从蒙古国进口铁精矿,直接向交易方跨境支付货款人民币260万元,成为我区首笔落地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启了自治区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征程。之后近十年来,我区不断深入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

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核心,筑牢人民币跨境使用根基。多年来,我区以多种形式大力传导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及各盟市分支机构每年组织30余场政策解读会、培训会、业务推介会,传导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意图,明确落实要求,并会同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办跨境人民币政策培训及业务推进会,及时传导并逐步扩大政策的认知范围。加强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专项辅导。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会同全区各结算银行选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政策辅导,消除市场主体使用人民币结算的顾虑,引导市场主体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2018年选取105户重点贸易企业进行逐户走访,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一对一”重点辅导,提升市场主体对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的认知,引导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2018年全区共新增跨境人民币结算额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21家,增加跨境收支15.97亿元。

以发挥区位优势为支点,激发人民币跨境使用活力。内蒙古依托毗邻俄、蒙的地理优势,不断加强与毗邻俄蒙商业银行的沟通、交流和合作,扩大人民币在对外经贸交往中的使用。截至2019年5月,内蒙古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俄、蒙商业银行共建立代理行结算关系66个,开立金融同业往来账户164个,其中人民币帐户94个。蒙方人民币境外参加行已覆盖蒙古国所有商业银行,俄方境外参加行已覆盖俄罗斯东北亚地区主要商业银行。随着跨境结算和清算渠道的日益多元和畅通,人民币在俄、蒙的接受度不断提高。截至2019年5月末,内蒙古与俄蒙两国跨境人民币收支总额达973.31亿元,占全区跨境人民币收支总额量的36.41%。占全国对俄、蒙两国跨境人民币收支总额的32.18%。

以创新业务产品为引擎,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向纵深发展。为有效缓解口岸地区金融机构网点布局少与结算需求大之间的矛盾,内蒙古推出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措施,推行跨境人民币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汇款项下电子单证业务。企业通过银行网银国际汇款模块提交申请,并上传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合同、发票、报关单、运输单据等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的影像信息。经办银行在系统中调阅并审核电子影像资料合规性后,依据客户实时支付指令影像材料完成资金汇划。2018年1月10日,我区首单100万元预付煤款跨境人民币电子单证汇出业务顺利启动,截至2019年5月末,共办理跨境人民币电子单证业务6.57亿元。电子单证业务从申请到资金汇划平均仅需半小时,与原始的业务办理模式需消耗客户在途时间十多个小时相比,极大地节约了口岸地区企业的时间成本。

多措并举下,内蒙古跨境人民币业务产品范围不断拓展,涵盖贸易结算、直接投 资、跨境融资、同业业务等多个领域;交易主体不断丰富,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企业近2900家;交易对手地域范围逐步扩大,涉及境外83个国家和地区。

“内蒙古跨境人民币业务的不断创新发展,有效服务了实体经济,对推进贸易投 资本币结算便利化具有重要作用,对自治区涉外经济发展和对外金融合作起到了良好的助推作用,也是充分发挥自治区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重要战略支点作用的重要体现。”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行长肖龙沧说。

文章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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