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了!行凶理由竟是……

昨晚22时许,大连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经连续工作,在甘井子区南关岭一居民小区将网传“女子半夜遭殴打”

昨晚22时许,大连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经连续工作,在甘井子区南关岭一居民小区将网传“女子半夜遭殴打”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1岁,大连人)抓获。

经初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与其女友感情纠纷情绪波动,酒后于22日凌晨路遇被害人吴某,对其使用暴力并强制猥亵。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而大家最关心的受害女孩,6月25日下午,记者也从相关渠道获悉她到当地医院就诊的情况。

22日凌晨2时许,辽宁盘锦女孩、29岁的受害人吴某来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急诊科就诊。该医院距离案发地点约10公里,是一所三级甲等医院。

“进来的时候,她整个脸都是肿的。”当晚接诊的一名医生回忆称。

‍记者获得的相关材料显示,吴某先后接受了头颅(平扫)、眼眶(平扫、冠扫)、视神经管(平扫)等部位的CT(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检查。此外,她还接受了裂隙灯眼底检查。医生给她开了普拉洛芬滴眼液、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等药物。其付费方式为“自费医疗”。

25日晚,大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女子的整体伤情为面部软组织挫伤,没有内伤,她的后脑勺、头骨都无损伤。她在接受简单治疗后离开,目前正在配合警方调查。

事件回顾

6月24日,一段“女孩深夜在街头遭暴力侵害”的视频引起公安部和全国多地警方的关注和调查。网传视频显示该事件发生在6月22日1时许。根据网友反馈,全国多地警方介入调查。

施暴者可能涉嫌什么罪名?怎么判?

施暴男子拳打脚踢、撕扯衣服、强行拖行女子,手段残忍,这在法律上算什么行为?将受到怎样的惩处?

法律专家岳屾山指出,随意殴打他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否构成犯罪,要具体看其动机和造成的后果,伤情需法医鉴定来确认。如果构成寻衅滋事罪,施暴者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故意伤害罪,轻伤以上才够入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构成重伤,处3-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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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央视新闻(cctvnewscenter)、澎湃新闻(thepapernews)

值班编辑:倪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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