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实行乡局级主要领导干部年度业绩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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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加科级领导干部自觉履行岗位职责的动力,激励领导干部干事、创业、为民热情,魏县实施了乡局级主要领导干部年度业绩公示。

一是明确监督对象,细化公示内容。明确要求:凡是任现职满一年的乡局级单位一把手一律在年底对履职情况、工作业绩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评价。公示内容以文字形式喷绘制作成图版,在县城主要街道和其所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是个人基本情况和年底对照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工作业绩、群众反映问题、整改结果等。

二是加强督促指导,接受群众监督。为确保业绩公示的真实性、准确性,在业绩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拨打3612380举报电话、投送干部监督举报信箱、当面反映等途径,向县委组织部反映有关问题。县委组织部将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需要整改的督促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三是专门评议,及时通报。在业绩公示结束后,就各单位业绩公示的真实性和业绩情况,征求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和干部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及时通报全县。(魏县县委组织部 杜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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