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开展婚姻历史 数据补录补领工作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和部门间信息共享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婚姻管理信息化水平,自2018年11月2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和部门间信息共享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婚姻管理信息化水平,自2018年11月20日起,全省各级婚姻登记处集中力量开展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10年形成的婚姻历史数据补录补领工作。截至目前,全省补录补领11336对,补录补领量较去年同期增长近100%,成效明显。

为切实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补领工作,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实干,确保了全省补录补领工作的顺利推进。省民政厅及时督促全省各地婚姻登记处下发《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补领工作的通告》。各地结合实际,采取藏汉双语印制通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主动前往办理补录补领。

各地组织人力集中对本辖区历年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进行清理,安排专人详细搜集整理和摸清纸质历史档案,特别要求加强对散落在乡镇、街道、大型厂矿企业等处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补录工作,通过分类整理、审查核对、数据录入、案卷归档等程序,确保补录数据及其档案、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信息泄露。同时,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对无身份证号的历史档案数据进行身份证号关联回填,主动协调县级档案部门对现存档案馆的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保证了补录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据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补领工作不仅为各部门提供更加准确完整的婚姻状况信息,也方便遗失婚姻证件的当事人办理补办登记手续,为其在购房、子女上学、遗产继承、贷款、纳税等方面提供便利,并可有效遏止骗婚、重婚等违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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