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康振华)6月27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珠海
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
活)补贴实施办法》正式实施,以缓解我市用人单位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
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的住房和生活压力,吸引留住更多优秀人才。
其中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5万元和25万元住房补
贴,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全日
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每人发放3.8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全日制本科、
技师每人发放2.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补贴分两年两次等额发放。
据了解,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
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专业技术人才、具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获得普通高等教
育全日制本科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青年人才。
办法规定,申请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住房补贴、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
才租房和生活补贴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引进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中正高级45周岁以下,副
高级40周岁以下,中级35周岁以下;
(二)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
;
(三)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四)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副高级职称年收
入18万元以上;
(五)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
,须经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六)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须取得本市户籍。
申请高技能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引进时具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其中高级技师45周岁以下,
技师40周岁以下;
(二)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
(三)依法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四)须取得本市户籍。
申请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引进时为30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或35周岁以
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
(三)依法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四)须取得本市户籍。
另外,新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以上学位的港
澳台及外籍青年人才,符合年龄等申
文章来源:珠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