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通报5起典型案件、4起典型问题!

日前,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5起典型案件和4起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

日前,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5起典型案件和4起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5起典型案件
1

成安县经济开发区北漳北村党支部原书记霍仲生违规收受礼品、加重群众负担等问题。2018年春节期间,某企业送给北漳北村集体价值2520元礼品,霍仲生收受后发放给“两委”干部;2018年3月,北漳北村在对邯大路(聚厚大道)两侧门市确权登记时,按每间150元标准收取群众确权费共计22900元,霍仲生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此外,霍仲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成安县纪委给予霍仲生开除党籍处分。

2

曲周县安寨镇西三塔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孟海、村委原主任朱书领骗取棉花补贴、乱收费问题。2015年至2017年,陈孟海、朱书领骗取棉花补贴9万余元,用于村务开支;2017年,陈孟海、朱书领在发放免费麦种时向群众收取卸车费1300余元,并截留4500斤麦种用于发放误工费。曲周县纪委分别给予陈孟海、朱书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涉县神头乡政府原水利员、禁牧小组负责人李广健违规罚款问题。2015年,李广健任神头乡禁牧小组负责人期间,在不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情况下,对不听劝阻的放牧农户进行罚款共计4300元,用于禁牧期间公务支出。涉县监委给予李广健政务警告处分。

4

复兴区城管局工作人员违规收费问题。复兴区城管局监察大队二中队协管员李辉利用管理先锋西路市场的便利条件,安排商贩田某某向在该市场摆摊的商贩收取5至10元不等的费用,且不提供收费票据。田某某陆续将违规收取的445元交给李辉或协管员李森,直接用于李辉、李森和协管员魏洪亮个人日常消费。复兴区城管局给予李辉、李森、魏洪亮调离执法岗位处理,复兴区纪委监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监察大队二中队组长王中琪进行诫勉谈话。

5

永年县刘营镇东睢宁村党支部书记刘彦峰未及时向群众发放高速、绿化占地补偿款问题。2019年1月27日,东睢宁村党支部书记刘彦峰从刘营镇财政所领取2018年夏季高速、永合线绿化占地补偿款17.56898万元,未及时向群众发放,引起群众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刘营镇党委给予刘彦峰党内警告处分。

4起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1

武安市职教中心农林部原部长刘文增违规收取材料费问题。2017年10月,武安市职教中心农林部时任部长刘文增未经学校批准,违规向学生收取本应由学校承担的期末技能训练材料费用,共计16850元,给学生家庭造成经济负担,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武安市纪委给予刘文增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16850元材料费用予以退还。

2

魏县第一完小部分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向学生推荐并代购教辅材料问题。魏县第一完小教师李永顺、王巧玲、任俊玲、蒿海霞、王新芳、史翠珍、赵志菊、杨焕芹、靳海燕、王喜英、刘瑞霞等违规举办校外辅导班,有偿补课;宋瑞凤、刘俊芳等2名教师违规向学生推荐并代购教辅资料;李园园、李章丽等2名教师违规让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魏县教育体育局分别给予李永顺、王巧玲、任俊玲、蒿海霞、王新芳、史翠珍、赵志菊、杨焕芹等8名教师记过处分;给予宋瑞凤、刘俊芳、李园园、李章丽等4名教师警告处分;给予靳海燕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县聘教师王喜英停发半年工资处理。史翠珍、赵志菊、杨焕芹、靳海燕等4名教师被调整工作岗位。魏县教育体育局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第一完小校长白科章诫勉谈话处理,给予主管副校长黄全新警告处分。魏县第一完小给予临时代课教师刘瑞霞辞退处理。

3

复兴区矿业中学漏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款问题。2017年,矿业中学教育扶贫工作负责人葛亮在摸排贫困户学生登记工作中未按上级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未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李某某、乔某某和张某某登记在册,致使3名学生未享受2017年春、秋季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合计3750元。复兴区文教体局给予葛亮警告处分。矿业中学向李某某等3名学生补发了3750元生活补助费。

4

成安县长巷乡吴村小学校长谷密违规收取学生补课费问题。2017年9月至10月,长巷乡吴村小学违规收取六年级51名学生补课费每人每月50元,共计5100元,增加了学生经济负担。成安县纪委给予谷密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邯郸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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