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一般是几年?限制高消费了不能做哪些事?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欠债不还的人被起诉到法院。法院对不履行判决,不偿还欠款的当事人,可以列为失信人,这样,其在很多方面就不能有消费,受到很多限制。

网友咨询:

限制高消费一般是几年?

山东福海律师事务所武江涛律师解答:

法律对此并没有具体时间的规定,法院在签发限制消费令时会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一般需要被执行人对债务要有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或者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能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八条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武江涛律师解析:

限制高消费中重要的一项内容为“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因公众通常非常注重子女的教育问题,因此如因被执行不及时履行义务导致子女无法入学的,通常可成为催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的有力措施。

《限制高消费规定》中将限制子女就读的学校限定为私立学校,但不少公立学校收费亦不菲。厦门市中共集美区委办公室、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

“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自费出国留学限制”,并未限定为私立学校且增加了自费出国留学的限制。但其他地区未见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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