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股份(300368.SZ):童新苗、王冬凯已累计增持1.21亿元的股份 使用收购支付款增持的承诺履行完毕

格隆汇7月4日丨汇金股份(300368.SZ)公布,2018年1月22日,公司与童新苗、王冬凯就收购

格隆汇7月4日丨汇金股份(300368.SZ)公布,2018年1月22日,公司与童新苗、王冬凯就收购其持有的北京中科拓达科技有限公司(“中科拓达”)70%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童新苗、王冬凯作为甲方1、甲方2(“甲方”)的共同承诺,(1)收到首期支付款后,在前述条款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内,购入公司股份合计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2)收到剩余每期支付的对价款中,在前述条款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内,使用不低于35%的金额用于购买公司股票。但在整个业绩承诺期内,交易对方累计购入公司股票金额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后,则可豁免后续购买义务。甲方在业绩承诺期内转让其使用因本次交易获得价款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票,应将转让后取得的转让款的20%分别存放于甲乙双方共管的银行账户作为业绩承诺补偿及商誉补偿保证金。

童新苗、王冬凯于2018年3月12日至2019年7月1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845.18万股,增持总金额约1.21亿元。其中童新苗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10.53万股,(含受让一致行动人深圳科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449.62万股,为保证上市公司利益,该笔增持金额以深圳科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初始增持成本与本次受让成本孰低者计算),占公司总股本3.22%,增持金额约1.11亿元;王冬凯增持公司股份134.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25%,增持金额915.62万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第3.2条关于股权支付款用途的约定,交易对方童新苗、王冬凯已满足《股权转让协议》中甲方累计购入乙方股票金额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条件,可豁免其收到剩余每期支付的对价款后使用不低于35%的金额用于购买公司股票的合同义务,即交易对手方关于使用收购支付款进行增持的承诺履行完毕。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