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其实在宋朝就有了

【本文由蜀山笔侠 现在而今眼目下,婚姻遭遇了越来越大的危机,不管是社会哪个行业的人,收入高还是收入低

现在而今眼目下,婚姻遭遇了越来越大的危机,不管是社会哪个行业的人,收入高还是收入低,都难免遇到感情的挫折。

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或许这个以前很容易得到的的东西以后会变成一种奢侈品,因为它掺杂了太多的因素,每一样都足以让你前功尽弃。

还好,笔侠小孩儿都1岁多了,不用为了这个事情而心力交瘁。时下,很多人都接受婚前财产公证这样东西了,笔侠也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吧。当然,我谈的肯定和历史有关,从历史中,你能看出什么呢?

婚前财产公证这个现象其实在宋代就有了,当时流行一种社会风气,叫“榜下择婿”。它说的是富豪权贵们为了攀附或者拉拢未来的新贵,纷纷把自己的女儿嫁给科举考试金榜题名的新科进士们,由于竞争激烈,大家不惜花大价钱给女儿置办嫁妆,以此来吸引未来的女婿们。

比如秦桧的老丈人就花了20万贯的嫁妆才招到了秦桧这个金龟婿,20万贯什么概念?相当于当时宋朝辽朝支付的岁币(50万贯)的软一半,这个数字让你意想不到吧?

榜下择婿虽然只是上层社会的一种特殊现象,但它引领着整个宋朝的社会风气,以致于大量找不到好婆家的女性宁愿不嫁,也要等待幸运的到来。女的不嫁,男的当然无法娶,所以,宋朝的剩男剩女现象是非常严重的。以致于老顽固司马光后来立法催促这些剩男剩女们必须在多少岁以后结婚生子,不然就按罪论处,虽然粗暴,但也别无办法。

人们的婚姻观念如此,自然就引发了另一个问题:财权交易后,他们过得幸福吗?

答案不用我们去猜,历史已经给出了答案:宋朝的离婚率居他们那个年代有史以来之最。我们今天要讨论的问题在于:他们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按照古代男权至上的法则,什么东西都是男性的,“夫在从夫、夫死从子”,女性只是附属,所以离婚后,她们的嫁妆算是白搭进去了。但如果这个金额特别巨大呢?作为娘家这边的人肯定不答应了,而且他们都是有权有势的,讨回嫁妆势在必行。

这样就牵出一个问题:怎么证明哪些是你的嫁妆呢?婚姻期间又用了多少呢?得赶紧立法。

来做这个事情的是北宋一位超级强悍的女性,就是差点儿让“赵宋”改姓“刘”的宋真宗皇后——刘娥

刘娥颁布了一道法令,女子嫁人时,列一份详细的嫁妆清单,作为将来分割财产的凭证,就相当于我们现在婚前财产公证书的财产证明。只不过宋朝主要是为了保护女性,男性就不用提供了。

还有,婚姻期间的一切用度都算男方的,女方有权保留自己的嫁妆,除非她愿意拿给男方用,否则嫁妆就是她的私产。大才女李清照就是因为不愿意拿自己的私产给再婚丈夫张汝舟用,才遭到张汝舟家暴的,最后双方闹得离婚收场。

往事历历在目,如今又走到了这一步。不是说婚前财产公证不好,在法制社会,公证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在很多有资产的人心里,早已接受了这一观点,甚至婚前协议,他们都能坦然地面对这一现实。

但抛开有钱没钱,在公证的背后,又有没有人想过:我们失去了什么呢?

那就是人类自开化以来的一种纯真,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善意,而现在,必须靠法律来维持。有时候想想,在法律一步步健全的同时,也意味着人类一点点的丧失,这到底是该庆幸呢?还是不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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