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力推义务教育关键领域改革

《意见》提出要深化关键领域改革,为提高教育质量创造条件。张云 摄在加强课程教材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国家建立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修订和实施监测机制,完善教材管理办法。

中新社北京7月8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8日对外发布。《意见》提出要深化关键领域改革,为提高教育质量创造条件。

资料图:小学生在上课。张云 摄

在加强课程教材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国家建立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修订和实施监测机制,完善教材管理办法。学校要提高校本课程质量,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完善义务教育装备基本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创新实验室、综合实验室。

在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方面,《意见》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稳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省级统一命题,坚持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不得制定考试大纲,不断提高命题水平。

在健全质量评价监测体系方面,《意见》提出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国家制定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坚持和完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建立监测平台,定期发布监测报告。

《意见》还要求发挥教研支撑作用,激发学校生机活力,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保障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经费支持力度。加快消除城镇大班额,逐步降低班额标准,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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