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义务教育质量,高考改革不可或缺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做出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个关于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文件,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公益性事业,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在整个教育体系中,义务教育具有基础性作用,其特点和地位决定了,每一次改革都会成为教育领域的大事件。

回顾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和改革历程不难发现,以本次《意见》为分水岭,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围绕义务教育的普及率来展开。2016年时任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小学净入学率99.9%,初中毛入学率为104%。中国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超过世界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8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40%,这两项都高于世界中上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单纯从普及率来看,我国的义务教育已经达到了较高水平,对于有着十几亿人口的中国社会来说,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但还远远不够。义务教育不仅要担负“扫盲”的任务,还要发挥人才培养、选拔的功能。人才是一个国家、一个地方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而要打造这样的竞争力,就有赖高质量的基础教育。故下一阶段义务教育改革要寻找新的突破口,多围绕人才这个核心做工作,必然要从追求普及率向提高教育质量转变。

义务教育质量如何提高,对此很难给出一个标准化的答案。7月9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介绍《意见》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从中可以管窥今后改革的方向。

《意见》提出一定要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变单纯的满堂灌填鸭式教育为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推进课堂革命。对此,郑富芝表示,素质教育是整个基础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当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要建立发展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制定义务教育评价标准体系。

义务教育过往受到的批评主要在于以应试教育为模式,并最终服务于高考这个大舞台。因为高考实现了相对的公平,这种模式得到了社会的一定认可,但并不意味着这就是最好的模式,针对应试教育的批评从未停息。在现有的人才选拔体系中,高考具有不可替代性。重申义务教育改革要以素质教育为目标,是要扭转填鸭式的单纯以分数为评价机制的教育模式,这样的定位无疑符合当下的共识。

仔细观察不难发现,本次《意见》提到的诸多问题,本质上都与素质教育有关。比如提出要从严控制考试次数,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联系学生生活实际,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又比如,要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而在增量方面,《意见》提出要开展好学校特色体育项目,大力发展校园足球,让每位学生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

上述措施或直接回应近年来教育领域的热点问题,或提出实践素质教育的具体路径。当然,现有的义务教育模式已经持续相当长时间,非一朝一夕可以改变。而目前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如何保障这样的措施顺利落地?从短期来看,教育部门承担着比较大的责任,而从长远来看,要让各方形成合力,促成素质教育的实现,还需要配套措施跟进。

义务教育最终仍然要对接高考,故广大师生和家长是否接受《意见》描述的那种义务教育,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考的改革。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并非天然对立,前者能强化高考的人才选拔功能,在保证足够公信力的前提下,高考改革结合素质教育内容,无疑将推动《意见》顺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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