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长达16个月的酝酿,《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下称券商股权新规)终于落地了。
券商股权新规在券商控股股东资格,以及非金融企业控股券商的方式上做出了诸多安排。
例如新规将券商按照业务风险和复杂程度分为专业类券商和综合类券商两类管理,其中只有综合类证券公司才可开展包括传统证券业务以外的股票期权、场外衍生品、股票质押回购等资本中介型业务。
根据新规要求,综合类券商的控股股东被提出两项重要指标要求:一是总资产不低于500亿元人民币,二是净资产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同时,对于非金融企业控制证券公司股权比例提出了50%的天花板上限。
这一规定有可能将对目前上市的券商影子股带来冲击。据悉,部分券商影子股的总资产、净资产均不满足券商股权新规的的规模,有些上市公司对于券商的持股比例也均超过了50%的天花板。
但也有分析人士指出,对于非金融企业的认定标准,也存在模糊性,这也有可能为部分券商股东的解释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