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同学的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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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六年级那年,收到了人生中第一封情书。

那是在一个午后,我一个人坐在教室里,突然一个女孩子走了进来,然后快速地把一张纸条递给我。我还没反应过来,那女孩就跑出了教室。

我心想,“这纸条会不会是SOS求救信号?她遇到困难了?”

一脸天真的我打开了纸条,发觉事情不是这样子的,纸条上的字迹很秀丽,“我喜欢你,晚上给我打电话可好?”后面是一串电话号码。

可是,我没手机电话啊,怎么打?而且就算我有电话,电话费那么贵,我又打不起,为什么不当面聊天说呢?

想不通想不通。

然后,我就把这纸条给了我死党,骗他说是一个女生叫我给他的。他特别开心,还扬言说要请我吃辣条。

我想,这样子就有人给那女生打电话了,我还能得到一包辣条,死党也开心,太完美了!我真是个天才。

现在的我再回来审视这件事,真特么想给自己来一拳,活该现在还是单身!

第二天早上,我拉着自行车走进校园,那个女生突然就窜到我面前,一脸愤怒地质问我,“你昨天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我说,“我没电话,我把纸条给了我的好朋友了,他可以给你打电话。”

她的脸突然就红了,然后结结巴巴重复说着“混蛋”二字,我们俩愣了好长一会,我说,“要早读了,你不走吗?”

她突然想起来什么,然后用力地说,“吴小龙,你个混蛋。”接着她像个精灵似的跑回了教室。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也许是我记不清后来发生了什么,又或许后来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

初三以前的我,视早恋如洪水猛兽,虽然对女孩子充满了好奇,但脑袋里一直被灌输“早恋是不好的”类似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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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和初中,我都是在镇里普普通通的学校读书,但我天资聪慧,经常考第一。经常有女孩子来问我问题,一开始我还挺乐意的,后来她们问得太频繁了,我和死党打乒乓球的时间都被压挤了。

我有点郁闷,死党就建议我说,“这样吧,你定个规矩,她们要想问你问题,就叫她们给你一个阿尔卑斯糖。这样子就能把她们吓退了。”

我按照死党的话做,于是后来的每一天死党都有阿尔卑斯糖吃。

初二,我的一个好朋友偷偷摸摸拉着我说,“隔壁班的某某某看上你了。”

我吃惊地说,“你是说那个比我还高半个头的女生吗?”

“是啊,她说想和你在一起哦,叫我告诉你。”

我低着头,沉默不语。

“你说话啊,怎么变这么怂啦?”

我摇摇头。

“虽然她长得不是很漂亮,但她真的很用心哎。”

“不是这个意思,是我妈不允许我早恋。”

“哦,这样啊。”

事实上,我纯属瞎编,真正的原因是我怂了,我害怕这件事,我说过那时的我视早恋如洪水猛兽,不敢和女孩子有什么挂钩。

之后,我遇见过好几次那个隔壁班的女生,她看见我都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好像我偷了她什么东西似的。

她比我高,也比我壮(初中的我很瘦的),我当时甚至这么想,“她会不会拎着我打一顿呢?”

不过,故事也止于此,初中结束后便再也没有了交集。

中考结束后的那个暑假,我看了很多书,准确地说,我看了很多杂志,尤其是意林。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最喜欢看意林后面关于青春爱情的文章。

也许,我迟到的荷尔蒙就在那个暑假气势汹汹地来临了。

高中是在县里的一个重点中学读书,学霸很多,我不再牛逼,中上水平的我只好日复一复地努力学习,期望不要被学神拉开太远。

那时我喜欢一个矮矮的,安静的女生,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突然对她很有好感,也许是青春小说看得太多了,总期待一个故事降临到自己身上。

高中的生活三点一线,十分单调,但只要想到她,总会觉得生活还是有那么一丢丢乐趣的。我一直觉得自己敢于和女孩子聊天,但事实上,高中三年我真的很少和女生聊过天。

有时我很想和她说会话,可是她坐在第一排,我坐在最后一排,有哪些事可以联系到我们呢?可以当做话题聊呢?

就这样,伴着淡淡的情愫,上课,考试,吃饭,睡觉,刷题……如果做梦能梦到她,那我一整天就会很开心的。

给她写一封情书的想法一直盘踞在我的脑海里,从高一就开始了,但我那时文笔很差,语文作文就是普普通通的42分左右。于是,我看很多杂志,搜集一些漂亮精彩的话,以备日后写情书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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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下学期,我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怎么回事,总有一股强烈的想法想要和她倾诉。

那时的我已经买了二手笔记本开始写东西了,我就把我所有的想法用文字码出来。

于是,洋洋洒洒一口气三千多字,花光我毕生所积累的语言功底,当时挺傻的,不懂字体大小,设置了三号字体,去校外打印店硬是打印了足足十页纸,看起来十分违和。

我想,我特么就是牛逼,别人写情书,我是码情书!

那篇三千四百多字文章,我现在回头看来,语句优美,辞藻华丽。总之两个词概括:矫情。

可是,青春里的喜欢,大多很矫情,甚至有点无理取闹。

我记得是在下午开始上课之前递给她的,轻轻地说了一声,“给你!”

然后,我从前排撤离到后排,坐立不安,而她却显得非常淡定,把那十张A4纸暂时放进了抽屉。

然后,就无疾而终了。

高考后,偶有一次提及到这件事,她说,“其实写得还不错。”

我咧嘴笑了,心想,“那不废话,老子高一抄了一整本的美句,就是为了写一篇这样子的情书。”

或许多年后,我再打开那篇尘封许久的故事,依旧会捡拾到十七岁时的那种淡淡的情愫。

“喜欢一个人,想念就会变成风,轻掠过那个人的身边。

像窗外夜深,树的影子被风吹动。

这是我的全部努力。”

“我喜欢一个人,我希望听见她的声音。

我喜欢一个人,我希望看见她笑的样子。

我希望她能站在我身边,一言不发,而我们却不会很尴尬。

我希望她能遇见我,在每一个恰好的时刻,我们淡然地笑笑。

如此多的希望,琐碎零散,每个都不同。

但它们很少发生,我没有能力明确故事的开始。”

“草木披纷成行,百花开成信笺,你是收信人。

这是一场孤寂的心事,而你是淡然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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