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600086.SH)涉若干诉讼(仲裁) 部分案件执行后或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格隆汇7月12日丨东方金钰(600086.SH)公布,民生银行昆明分行与公司、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

格隆汇7月12日丨东方金钰(600086.SH)公布,民生银行昆明分行与公司、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兴龙实业”)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裁定;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与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金钰珠宝”)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判决;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兴龙实业、赵宁、王瑛琰、赵兴龙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已裁定;许先敏与公司、兴龙实业、赵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申请仲裁,尚未开庭;西南证券与兴龙实业、王瑛琰、赵宁证券纠纷强制执行一案已裁定。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为被执行人、被申请人、被告,以及被执行人兴龙实业控股公司。

上述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14.91亿元(暂未考虑需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等费用)。

部分诉讼(仲裁)案件执行后或将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执行完毕,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