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判决书,两个舆论场

在当下中国,取得共识很难,即使经过检察机关公诉法庭辩论法院判决的案子,也有很多人不服。但有的案子不服

在当下中国,取得共识很难,即使经过检察机关公诉法庭辩论法院判决的案子,也有很多人不服。但有的案子不服也就不服了,很少有人出来不停诉说,但有的案子判决过后,却引起了更大的舆情。坊间反而更多的讨论和质疑声。

比如,近期河南一份判决书,就在舆论场引起了强力反弹,面对法院的判决书,支持者和反对者,谁也说服不了谁,争得面红耳赤,真真撕裂了舆论场。

这个案子实际上是一个没有胜利者的官司。去年年底,河南一位姓常的先生,二十年后在街上遇到当年曾体罚过自己的老师张某某,将其拦下,并重重地打了张老师数个耳光,常先生质问张老师还记不记得他是谁,当初是怎么对他的,张老师骑在电瓶车上,连说“对不起”,但常先生近似咆哮地说“对不起有用吗”,并继续搧张老师耳光。

在殴打张老师的同时,常先生让同行的朋友用自己的手机将自己打老师的视频录下。之后,常先生将打老师录像发给自己的几位同学,随后,该视频在互联网上引发狂欢般的关注和转发。视频大家现在仍可以在网上搜索查看。

7月10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南“二十年后打老师案”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常仁尧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据媒体报道,在法院宣判后,常仁尧当庭表示将上诉。

常先生的辩护人认为,常先生因在20年前被老师张老师殴打虐待,受到极大伤害,造成严重的心理阴影,是发生这一事件的诱因,事出有因,常先生有错,但没有罪。判刑1年六个月,实在太重。

该案审判长在判决后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常仁尧在初中毕业后,近二十年与老师张某某无任何交集,正常工作生活,案发当天开车与朋友去钓鱼,偶遇一人与其二十年前老师相似,临时起意拦下并确认是其老师后即实施辱骂、殴打行为,安排他人录制殴打视频,事后自己反复观看且向他人传播,其行为具有随意性,主观上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而借故滋事的故意明显。

关于这事,网友们的看法也是两极分化。一种观点认为,学生打人当然不对,但老师打人也不对,如果制裁,老师也应该制裁,时效过了,那应该向学生道歉;另一方认为,老师打人固然不对,但毕竟是老师,无论如何也是不能打的。

咖叔注意到,就这件案子的判决来说,在各种群里,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执一词,谁也无法说服谁,甚至互相指责,有的甚至到了互相进行人身攻击的程度,这主要是反对刑事判决的人,言辞激烈,他们认为打老师的常某有错,治安处罚即可,判刑一年半,是对法治的亵渎。他们还认为,老师当年殴打了作为学生的常某,过错在先,现在常某不过是以牙还牙而已。持这种观点的,多是一些律师和部分媒体人士,有的律师还在自己的公号上写了多篇文章,攻击这个判决,强烈认为常某不该判刑。

与这种专业人士的看法截然相反,咖叔所在的小学群中学群的数量更为广大的人们,坚决认为常某有罪,坚决支持这个判决,有的情绪也相当激烈,认为常某违背了尊师重教传统,二十年后殴打老师并嘱咐朋友录像,造成大面积传播,是公然对整个社会公序良俗的挑战。

舆论场如此撕裂,咖叔其实是非常难过的。一方面,常某二十年后当街偶遇当年老师,猛烈搧老师耳光,并制作视频的行为,近乎挑战全社会的底线,实属“罪有应得”。另一方面,又有点同情这位常某,也许他当年,身心真的受到这位老师的强烈伤害,导致常某二十年间念念不忘报仇,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刻骨仇恨,能让一个人整整记住20年?这20年间,他也许忘记了老师教过自己的知识,而只记住了老师打过自己。

由这种同情出发,咖叔强烈建议法庭查明当年这位老师是否真的如此恶劣殴打过学生,毕竟这是20年后导致学生当街殴打老师的核心原因,可以采取走访、调查的方式,张老师口碑如何,这个不难查清。如果法庭不能查明、还原并公布事实,则判决真的难以服众。如果真的很恶劣地打过学生,咖叔认为的确可以减轻常某的罪责。

人民网舆情中心秘书长祝华新认为,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都有两个舆论场,只不过转型中国表现尤烈,以党报、国家通讯社、国家电视台组成的官方舆论场,和互联网尤其是微博构成的民间舆论场,以前往往呈现两种截然不同的舆论态势,现在它们开始相互渗透彼此占领犬牙交错,有时候仿佛是断裂的大峡谷,南北两岸风景迥异,有时候又两江合流大江东去。这是中国传媒界引人注目的一道风景,也是一道待解的方程式。何去何从,路在脚下。

新华社前总编辑南振中几年前提出:当今中国客观上存在“两个舆论场”,即党报、国家通讯社、国家电视台组成的官方舆论场,都市报特别是互联网构成的民间舆论场。两个舆论场重叠的部分越大,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越强;两个舆论场重叠的部分越小,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就越弱。如果两个舆论场根本不能重叠,主流媒体就有丧失舆论影响力的危险。

而今,对于殴打老师的常某的判决,也出现了两个舆论场。一个是一部分法律专业人士们构筑的舆论场,他们从天赋人权程序正义判例援引以及各种法律条文各种说法中,引申出常某有错,但无罪,不应受到刑事处罚。一个是在那些小学初中同学群里的舆论场,他们或许当年成绩一般,大都没有机会上大学,甚至本身受过老师的体罚,但他们没有怨恨当年的老师,在谈到这个案子时,他们众口一词,从朴素道德出发,认为常某判刑一年半属于罪有应得,一点也不冤。

我把这些法律人士们的观点原原本本传到我的小学初中同学群里,这一次,法律人士没有说服我的小学初中同学们,他们对法律精英们的观点嗤之以鼻。

舆论场如此撕裂,则司法者不可不察,不可不慎。

是耶?非耶?谁对?谁错?这个如此撕裂的两个舆论场,谁来填平?如今常某已经上诉,希望二审公开公正判决,无论如何,这个案子带给人们法律和道德的思考,都是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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