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000688.SZ)终止收购额尔古纳诚诚矿业51%股权

格隆汇7月16日丨国城矿业(000688.SZ)公布,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格隆汇7月16日丨国城矿业(000688.SZ)公布,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购买额尔古纳诚诚矿业有限公司51%股权议案》,同日公司与宝金矿业、台州华天工业有限公司(“华天工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杨天瑶、郑华清、杨涵中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公司拟收购宝金矿业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权。根据《股权收购意向书》之约定,公司向宝金矿业支付了保证金2亿元,同时,台州华天将其持有宝金矿业20%的股权为公司支付的保证金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目标公司将其编号为“T15120080202002447”探矿权证提供担保,目标公司、华天工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杨天瑶、郑华清、杨涵中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尽管公司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进行了多轮磋商谈判,并就此次交易估值等达成初步共识,但因未能就股权收购价款支付安排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经公司与中介机构沟通协商和充分论证后,认为公司继续推进此次交易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此次收购事项。

2019年7月15日,宝金矿业、华天工业、自然人杨天瑶、郑华清、杨涵中(甲方)与公司(乙方)、目标公司(丙方)于北京市丰台区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之终止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1、甲方及丙方同意在协议签订后,按照《股权收购意向书》之约定及时向乙方返还上述保证金2亿元及其资金成本。甲方及丙方保证最迟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将保证金及资金成本全额汇款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其中:自2019年1月1日至协议签署日(2019年7月15日)前的资金成本按存款年利率1.687%计算,自2019年7月16日起至保证金全额返还完毕之日止的资金成本按24%年利率计算。

2、在甲方及丙方向乙方返还全部保证金及资金成本前,《股权收购意向书》之第二条以矿产品抵偿保证金及资本成本、第三条之“保证金返还之担保”对各方继续有效。在乙方收到全部保证金及对应资金成本后5日内,乙方应将编号为“T15120080202002447”的探矿权证原件返还给丙方,并配合解除股权质押手续,甲方和丙方对保证金及资金成本返还的连带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3、甲方及丙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限向乙方返还全部保证金及支付对应资本成本的,构成违约,甲方及丙方应按照24%/年利率从保证金支付之日(即2018年12月28日)起计付保证金的资金成本,计付至保证金全部返还之日。同时,乙方有权按照《股权收购意向书》第二条第四款和第三条之规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质押的股权、探矿权以及甲方及丙方拥有或控制的矿产品,抵偿保证金及资金成本。

此次终止收购股权交易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仍会持续关注和寻找境内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合作机会,以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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