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法院将开展集中申报财产活动 为期一个月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福州市中院明日将发布《关于集中申报财产的公告》,在全市范围内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福州市中院明日将发布《关于集中申报财产的公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申报财产活动。

公告指出,所有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18日前向执行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得规避、妨碍、抗拒强制执行。

在我市两级法院已立案执行而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如未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如实申报财产,执行法院将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限制出入境、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并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告同时要求,申请执行人应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寻找被执行人,及时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和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悉,此次活动是我市两级法院今年开展的第三场集中执行统一行动,目的是引导全社会尤其是被执行人树立守法诚信意识,自觉向法院申报财产,主动履行义务。同时,严厉打击规避、妨碍、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执行威慑,让自动履行成为常态。

文章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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