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两处级干部被“双开”|九江浔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被立案

近日,江西一批干部被处理 具体来看 ↓↓↓↓ 宜春两名处级干部被“双开” 宜春市科学技术协会原调研员

近日,江西一批干部被处理

具体来看

宜春两名处级干部被“双开”

宜春市科学技术协会原调研员罗智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宜春市委批准,中共宜春市纪委、宜春市监委对宜春市科学技术协会调研员罗智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罗智勇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如实报告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及亲属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单位报销;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超计划生育二胎;利用职务便利,在宜春客车厂有限公司项目转让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罗智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贪图享乐,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宜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宜春市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罗智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宜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罗智勇简历

罗智勇,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江西上高人,大学本科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8月至1990年10月,任南方冶金学院冶金系教师,团总支副书记、书记;

1990年10月至1993年3月,宜春地委政研室干部;

1993年3月至2001年2月,任宜春地(市)委政研室副科级政研员;

2001年2月至2002年12月,任宜春市委政研室经济发展科科长;

2002年12月至2004年5月,任宜春市招商引资专业小分队负责人;

2004年5月至2010年2月,任宜春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2010年2月至2011年11月,任宜春市锂电办主任、市锂电局局长、市工信委党组成员;

2011年11月至2015年4月,任宜春市工信委党组书记、市锂电局局长;

2015年4月至2017年7月,任宜春市工信委党组书记;

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任宜春市委巡察组组长;

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任宜春市科学技术协会调研员;

2019年4月,被免去宜春市科学技术协会调研员职务。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黄宇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宜春市委批准,中共宜春市纪委、宜春市监委对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黄宇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黄宇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协调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涉嫌受贿犯罪。

黄宇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搞权钱交易,收受贿赂,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宜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宜春市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黄宇晨开除党籍处分;由宜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黄宇晨简历

黄宇晨,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江西高安人,大学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2月至1993年7月,任高安师范学校政教科副科长兼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93年7月至2000年8月,任高安师范学校政教科科长、党支部书记;

2000年8月至2001年2月,任高安师范学校团委书记;

2001年2月至2004年6月,任高安师范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04年6月至2007年5月,任高安师范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2007年5月至2016年2月,任宜春学院高安校区党委委员、副校长;

2016年2月至今,任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2019年5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浔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被立案审查

近日,九江市纪委严肃查处了浔阳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在组织学习培训活动中搞形式主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2018-2019年,浔阳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在组织外出学习培训过程中,不仅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问题,还存在部分党员干部学员擅自改变行程到旅游景点游玩、违规接受吃请等问题。

经研究,决定对学习培训带队领导、浔阳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向东同志立案审查,对其他有关人员视情节分别给予相应处理。责成浔阳区委向市委作书面检查,责成浔阳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反思存在的问题。

对上述问题的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充分表明了市委持续纵深推进作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带头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格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自我革命,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首责,从一件件具体事情抓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景德镇市公安局反恐支队长万学群接受审查调查

景德镇市公安局反恐支队支队长万学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景德镇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昌江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万学群简历

万学群,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江西鄱阳人,大学学历, 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8月至1992年9月,任景德镇市公安局珠山分局刑警大队民警;

1992年9月至2003年7月,任景德镇市公安局珠山分局刑警大队科员;

2003年7月至2010年1月,任景德镇市公安局珠山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2010年1月至2013年11月,任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鱼山派出所所长;

2013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景德镇市公安局乐涌分局副局长;

2016年12月至2018年9月,任景德镇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景德镇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一级警长;

2019年1月至今,任景德镇市公安局反恐支队支队长。

来源:廉洁江西、廉洁九江、瓷都清风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