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警方通报小女孩在公园被罚跪打耳光:4名初中女生被训诫

7月23日,江苏省宜兴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称,7月21日晚,宜兴警方在网上巡查发现,一段“小女孩在宜兴某公园被跪打欺凌” 的视频在网上流传。 警方于当晚找到受害人季某某(女,13岁,宜兴某初中学生),至22日中午,将相关违法嫌疑人周某某(女,12岁,宜兴某初中学生) 吴某某(女,12岁,宜兴某初中学生)刘某(女,13岁,宜兴某初中学生) 申某某(女,13岁,宜兴某初中学生)等人查找到案接受调查。

警方通报

经查,周某某等人因与季某某在平时学习生活中产生矛盾,后于6月28日下午在宜兴某公园采取辱骂、打耳光 罚跪等手段对季某某进行欺凌,并拍摄视频。事后,季某某未告知其监护人,也未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公安机关已对违法人员进行严肃训诫,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同时,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对受害人予以心理疏导和抚慰。

通报表示,本案相关视频在网络广泛传播,已经给受害人及其亲属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希望广大网民停止并自觉抵制转发、 扩散相关视频,不让孩子受到二次伤害,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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