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财产品 难逃法院强制执行

近日,在芦山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黄某某名下的大额理财型保险产品中的现金价值被成功扣划。案件申请人庞某某对法院的强力执行表达了感激之情。

庞某某与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诉讼中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黄某某归还庞某某借款60万元,庞某某自愿放弃其余诉求”。调解书生效后黄某某一直未履行,庞某某向芦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黄某某送达相关文书并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将面临的后果,但黄某某并未主动履行义务。2019年6月5日,申请人庞某某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黄某某在保险公司可能有大额理财型保险产品的财产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该线索进行了核实,经查,被执行人黄某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理财型保险100余万元。芦山法院依法向保险机构发出了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扣划保险产品退保后可得财产利益,保险公司经计算并扣除保单贷款金额后,将该保单的现金价值,现金19.9297万元汇入了法院指定账户。芦山法院在第一时间将执行案款向申请人进行了兑付。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的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因此被执行人把保险公司的理财型保险产品当成逃避执行的“避风港”,心存侥幸,必将难逃法院的强制执行。(周杰)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