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规范》更“规范”

乡镇治则郡县治,郡县治则天下安。乡镇犹如行政体系的“神经末梢”,乡镇负担过重,动力不足,将导致“神经

乡镇治则郡县治,郡县治则天下安。乡镇犹如行政体系的“神经末梢”,乡镇负担过重,动力不足,将导致“神经末梢”失灵,最终将影响行政效能和社会善治。要彻底破解这一困局,必须拿出改革的魄力,通过改革的手段,从病灶根源上对症施治。最新刊发的《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规范》),从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审批服务、赋予用人自主权等11个方面做出了针对性规定,对乡镇人事、职权及工作程序等立规定矩,为新形势下乡镇工作提供遵循、注入动力。

乡镇作为深入基层土壤的“毛须根系”,直接关系到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由于“权责不对等、事钱不匹配、知行难统一”等客观因素,“有责无权、有事无钱、有心无闲”的问题一直羁绊着乡镇干事创业的手脚,使其干不了事、干不成事,甚至不干正事。对此,乡镇一级组织虽然多有“抱怨”,却只能被动接受、“负重前行”。因此,《规范》的出台,就如同一场“及时雨”,释放了乡镇活力。

《规范》做好“加法”,赋能赋权,让乡镇拥有“担当宽肩膀”和“真能力”,拥有开展工作的自主权和行动权。《规范》大胆简政放权,明确乡镇的事权范围,乡镇范围内的公共产品及服务交给乡镇做,同时辅以相应的财权,加强对乡镇转移支付力度,确保乡镇“有钱干事”。落实“加强属地化管理”,转变角色定位,探索运用社会化市场化的办法进行乡镇治理,推动形成“共享共治”局面,促进乡镇能够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创新乡镇治理方式,让乡镇治理服务见人见事,倒逼乡镇干部提升做事主动性和热情度。

《规范》做好“减法”,减压减忧,让基层乡镇卸下包袱和重荷,去除“担心”和“顾虑”。“除法院、公安、税务等部门实行派驻体制外”,制定各层各级的责任清单,划清责任的边界,正确认清“属地管理”,该是谁的责任谁来负,防止向乡镇乱摊派任务、随意签责任状。彻底改变“属地管理就是一个‘筐’,啥都往里装”的局面。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办法,不一味要求乡镇填表格报材料,不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避免乡镇干部把时间和精力用在搞“花拳绣腿”、做“表面文章”上。“统筹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加强下放给乡镇(街道)事权的人才、技术、资金、网络端口等方面保障。因地制宜搞活乡镇,统筹兼顾释放活力,为乡镇“撑腰鼓劲”。

《规范》补足乡镇“短板”。“赋予用人自主权”“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既给“钱”又给“权”,权力下放,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的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措施,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外,对直接面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乡镇政府。为乡镇“吸才引才”提供智力、财力支持。进而让乡镇具有吸引力,吸引更多人才向基层汇聚,凝聚更大的力量,为乡镇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畅通乡镇这个行政组织的毛细血管,与全面深化改革的主动脉联通,蕴藏的伟力一定能得到更充分的释放,中国改革发展的未来必将天宽地广。

文/贾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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