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追尾铲车,司机为何见死不救?

7月16日,北京南四环两车相撞致2死。案件一曝光就引起了网上的一片声讨。因为从网上流传的现场视频显示

7月16日,北京南四环两车相撞致2死。案件一曝光就引起了网上的一片声讨。因为从网上流传的现场视频显示:从SUV冒烟到起火,前车司机都没有任何救人的举动。而是一直在路边打电话报警。此外,铲车怎么跑到城市道路上来了?也是网友们讨论的焦点之一。

关于后一个话题,我们查阅了北京的规定,夜间12点之后,次日早晨6店之前,铲车工程车辆是可以上路行驶的,但上路之前车辆所属单位需要获得交警部门的审批允许。但这台铲车在上路前是否已经报备审批?其实北京警方已经给出了答案:涉事铲车系无牌车辆,因此完全就不存在申报备案的可能性。所以铲车出现在南四环,这本身已经违法。

而关于另外一个网友讨论的焦点是:凌晨3点,路上几乎都没车辆在走,空空荡荡的街道不存在拥堵。第二,铲车在路上能开多快我们也知道。所以这台SUV是怎么一头撞上铲车的,就成了网友们想知道的第二件事。当然,目前相关部门没给出答案。

接着是存在争议的第三个问题,撞毁的SUV究竟是什么车型。关于这个,大多数网友都表示这应该是一台路虎的发现神行。也有人说这是路虎发现5车型。但这些猜测全部错误!真实情况是:撞毁的SUV是长安汽车的SC95车型,是一台自主大型SUV。

见死不救?已经违法!

此外,至于车内人员是撞击致死,还是受伤后被火烧死,目前已经有鉴定结果。然而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人死不能复生,我们中国讲究死者为大。但是铲车司机冷眼旁观拒绝救人的做法令人感到不齿。成了全国人民口诛笔伐的对象。

那我们来翻阅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看看铲车司机的这个行为到底违不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得十分清楚,假若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个铲车司机的做法显然已经违背法律原则。这一点毫无疑问。但究竟是什么让他选择了拒绝救人,也许是我们更值得去深思的事情。有很多网友谈及此事,第一反应就是:司机怕救人的行为会给自己引来“说不清”的后果,自己不是医务人员,怕承担责任所以选择了不管。

如果铲车司机进入后车救人,最后车上的人还是不行了,其家属会不会告他施救不当致死?而交通法律本身要求我们遇到事情先救人,其他啥都扔后面。这个铲车司机我估计他当时直接就懵圈了,觉得出了事之后不敢动现场,必须要让警察来处理。

法律的制度设计依然存在问题

而另外一层猜测,可能和伤亡赔付的现行制度有关。就是我们发现在不少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没有死亡而是重伤。结果在治疗过程中“看着医院那边每天几千元的金额,有时候真想干脆宰了对方”。“撞死150万,撞伤无底洞”成了当下一个非常讽刺的客观实情。

虽然这么理解有点冷血,但没人敢说当下的社会不存在这样的“矛盾痛点”。受害人治疗的费用应不应该超过致死赔偿的金额?也许是国家层面需要认真思考的事情。或者说致死赔偿的代价,啥时候才能远高于受害人治疗所需的总费用?

良好的社会风尚源自于一整套完善的制度设计,而一套相对完善的制度则来自于合理的框架设计,以及对社会矛盾做出及时有效的反应。但找目前看,依然无解。大货撞人,看人没死,再倒一把。这在前几年,是大货驾驶的“金科玉律”。这几年,情况好一点,和监控探头的普及不无关系。

无论如何,铲车司机都需要面对法律的处罚。无牌铲车为何出现在道路上?出事后为何不试图救人?或许铲车司机压根就不知道还有这样一条“先救人”法律的存在,但无论知道不知道都不会影响到他的受罚。

当然有人为铲车司机辩护说,是长安SUV撞击到铲车,错误不在铲车,而且铲车司机并不存在救人的专业资质。他害怕会遭遇“说不清”的尴尬。至于这个,只能说法律的制度设计要是还存在漏洞的话,那么这样的事情还会继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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