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消息,7月25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努尔·白克力受贿一案。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努尔·白克力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910万余元。
努尔·白克力年少时是“天才少年”,从政后仕途顺畅,被视作政治明星,却重蹈刘铁男覆辙。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其大搞家族式腐败,生活奢靡,还曾对抗组织审查。
努尔·白克力受审。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图
被控受贿7910万余元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至2018年,被告人努尔·白克力利用担任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书记、政府代主席、主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工程、推广产品、享受优惠政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910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努尔·白克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努尔·白克力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全国、辽宁省、沈阳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50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曾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说明问题
努尔·白克力于去年9月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通报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半年后,即今年3月份又被“双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努尔·白克力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贪婪腐化,大搞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企业经营、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要求他人无偿为其家人提供高级轿车、专用司机等服务,顶风违纪,多次违规接受高档宴请,收受巨额礼品、礼金;生活奢靡,贪图享乐,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
2019年4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努尔·白克力作出逮捕决定。
“天才少年”仕途顺畅
努尔·白克力,维吾尔族,1961年8月生,新疆博乐人。据媒体报道,努尔·白克力被视作少年天才。1977年高中招生,他以全乡第一名的成绩被录取。只读了一年高中,他就报名参加高考。1978年,在学校的努力下,白克力在距离高考只有5天时拿到了准考证。
当时,努尔·白克力的志愿是报考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他的高考成绩超过录取分数线100多分,但却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无缘,被新疆大学“提前”“抢”到了门下。
努尔·白克力17岁进入新疆大学政治系学习,5年学成毕业后留校。这一留就是10年,先后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共青团新疆大学委员会副书记、共青团新疆大学委员会书记、新疆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其间曾在中央党校培训部研究生班学习三年。
1993年,32岁的努尔·白克力走出大学,进入政府部门,真正开启了自己的仕途。从喀什地区行署专员助理,到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再到乌鲁木齐市长、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最后到自治区政府主席,努尔·白克力用了15年,其仕途可谓一帆风顺。
在任乌鲁木齐市长一职时,努尔·白克力启动“蓝天工程”,采取了治理重污染产业、汽车尾气、绿化荒山等一系列措施改善乌鲁木齐空气污染状况,被外界称作“环保市长”。
被寄望“整肃能源领域队伍”,却未能通过大考
2014年12月,努尔·白克力赴京任职,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正部长级),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彼时,国家能源局被视作腐败重灾区。努尔·白克力的上任,外界当时拭目以待,寄望其能“整肃能源领域队伍、重整能源领域的官场生态”。
不过,努尔·白克力也未能通过“反腐大考”,倒在“腐败重灾区”。
南都记者查询发现,2016年,在其任国家能源局局长期间,中央第十三巡视组曾对能源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巡视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审批,以审批代替规划控制和行业监管。审批自由裁量空间大,监督制约不到位,公开透明不足,造成越权审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巡视期间,巡视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人员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努尔·白克力落马前一天,此前被查的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林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梳理发现,凭借着“靠山吃山”的优势,不少能源系统官员不收敛不收手,最终落马。其中2014年就有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以及核电司原司长郝卫平、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原司长王骏、能源局原副局长许永盛、电力司原副司长梁波、综合规划司原司长俞燕山等数名司局级及以上官员被调查处理。
努尔·白克力简历
努尔·白克力,男,维吾尔族,1961年8月生,新疆博乐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班政治理论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8.11-1983.08 新疆大学政治系政治理论专业学习
1983.08-1984.11 新疆大学政治系学生辅导员、团总支书记
1984.11-1989.01 共青团新疆大学委员会副书记
1989.01-1992.01 共青团新疆大学委员会书记(1986.09-1989.07 中央党校培训部研究生班学习)
1992.01-1992.06 新疆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1992.06-1993.09 新疆大学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3.09-1995.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署专员助理(其间:1994.05-1994.11 挂职任山东省肥城市副市长)
1995.04-1996.0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署副专员
1996.03-1998.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1998.02-1998.0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8.03-2000.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0.12-2003.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3.04-2005.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副书记
2005.01-2007.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2007.12-2008.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代主席
2008.01-2014.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主席
2014年12月起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正部长级),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简历摘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综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