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助学贷款谨防“裸条贷” 应去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或就读高校

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 实习生 杨裕康)记者7月25日从省教育厅获悉,近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预警,提醒通过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上大学的新生:如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请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部门或就读高校咨询办理,不要盲目相信网上的借贷平台,以免误入非法骗局。

预警说,目前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另一种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政策优惠,目的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贷款用于缴纳上学时的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上学期间的利息全部由国家承担。国家助学贷款是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没有任何额外附加条件。承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都是正规的金融机构。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议广大高校新生和家长,在申请贷款前,最好能先联系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部门或就读高校,把政策咨询清楚后再办理,以免误入其他网贷。入学之际一定要警惕各种非法“校园贷”“套路贷”“裸条贷”,一定要警惕各种电信诈骗。碰到索要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验证码等信息的,要求缴纳费用或在ATM机和网上银行操作的,一概不理,以防上当受骗。

稿件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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