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吗?提出破产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债权人只是与债务人有一层债务关系,债权人也是有可能破产的。不过申请破产是需要一定条件的,那么债权人申请破产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网友咨询:还不起债,想提出破产,有什么要求吗?

浙江常益律师事务所瞿丹鸣律师解答:

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是: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三、债权人的债权应是已到期的债权;

四、债权人的债权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瞿丹鸣律师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在这里,法律对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只规定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并不意味着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破产原因的事实构成只有一项。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属于企业内部情况,债权人通常无法确知,因而不应要求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加以证明。有鉴于此,《破产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债务人应当自受理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 工资 的支付和 社会保险 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具备《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破产原因所要求的其他事实,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后,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与破产宣告不同,破产申请只需债务人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即可,而破产宣告必须具备破产原因。这样规定体现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和倾斜。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很难知悉债务人的财务状况,更难以准确地判断债务人是否亏损,因此,如果一定要债权人在掌握了充分证据证明债务人已资不抵债后,才能申请债务人破产,则债权人高昂的信息搜集成本将导致破产法的应用价值大大降低。所以,采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一较为客观的标准,将使得债权人可以较为便利地行使破产申请权,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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