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报”:一个在明、清两代,发行了400余年的民办报纸

元朝、明朝和清朝发布官报的制度,跟唐宋大致相同。元朝设通政院,明、清两朝则设通政司和提塘官,负责政府文报的收递。凡是内阁同意发布的文件和朝廷的政事消息,都由他们向地方传报。

一、明、清时的官报

历史文献中关于元代报纸的记载甚少,一般人认为,那时邸报仍在流行,未见明显的改变。明朝报业则较元朝活跃,明代有官门钞、辕门钞、邸报、京报等报,习惯上都称朝报。其实,明代的朝报是指朝廷的条报,而用“官门钞”代替宋代的朝报发布上渝、奏折。邸报已改用活字印刷,内容也增加,如现存的明“万历邸钞”,记载了当时不少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情况,是研究明史的珍贵资料。

清朝统治者对报刊出版是重视的。摄政王多尔衮入关前,曾大力搜集邸报,研究明朝政治、经济和军事状况,并曾嘲笑明朝的京报失实,“下以此蒙上,上的旨意亦以此蒙下,最为可笑。”

清朝统治者取得全国政权后,进一步加强对报刊的控制。雍正年间(1723-1735年)正式停止发行邸报,政府的命令、公告等新闻,转由提塘报公布。所谓“提塘”,是清代各省总督巡抚派驻首都负责传递与朝廷来往文书的官职,提塘官传递的文书称为提塘报或塘报。提塘报内容简单,多为一般人事命令或章奏留书,未能满足士大夫的要求。

清文宗咸丰元年,张芾奏请刊刻“邸报”给各省,以代替政府的提塘报。但是,咸丰皇帝并不采纳,反而申斥他“识见错谬,不知政体,可笑之至。”

二、清代官报可以代替正式文书

清政府公开发行官报是在帝国主义闯开中国闭关自守的大门之后。那是光绪年间,康有为、黄遵宪等人在北京创办强学会书局和《中外新报》,将强学书局改为官办的官书局,发行《官书局报》与《官书局译报》。

这两份官报形式与京报相仿,内容除刊登谕折外,增加一些介绍国外新事新工艺的译文。维新运动失败后,慈禧太后临朝训政,幽禁光绪帝,并查封《官书局报》与《官书局译报》。直到公元1906年冬,慈禧太后迫于形势,假意作态预备立宪,让考察政治馆办《政治官报》,作为清廷的政府报纸。随后,宣统三年又将《政治官报》改为《内阁官报》,并且宣称它所刊登的谕旨在“官报所到之目,即作为奉旨日期”,其他各种文件,也“以官报所刊布者为依据,毋庸另文通行”。

这就清楚地表明,清政府的《内阁官报》可以代替正式文书,具有公布法律命令机关的权力,是封建地主阶级统治机构的组成部分。

三、政府允许公开出版的民间报利——京报

在明清两代新闻事业中,还有一种在历史上有重大影响的报纸——京报。它是当时政府允许公开出版的民间报刊,由民间报房印刷发行。除叫京报外,有时人们又称它为邸报、邸钞、除目或朝报。

我国民办的京报房大约起于明代中叶的首都,随后南方一些省会也有设立。它的主要业务是编印京报,其次兼营邮政和印刷。清朝末年,仅北京一地就有聚兴、聚升、合成、杜记、集文、同顺、天华、公兴、聚恒、同文、信义等十一家报房。

京报新闻的主要来源是内阁发钞机关和各省设在首都的塘务办事处。京报内容和官报近似,版面安排先是宫门钞,报道宫廷消息,发布重要任免令。次是上谕,刊登皇帝的赦令和公告。三是奏折,即群臣的奏议、报告。另外,有时还刊登报房探报人采访和编写的专稿。例如明熹宗天启六年(1626年)五月初六出版的京报,便有一则探报人采写的反映北京王恭厂火药库爆炸经过的社会新闻。

清代京报通常为日刊。由于清廷阁钞每天下午发布,所以京报常在黄昏时候或晚上出版,每次出一小册,每册少者五、六页,多者十余页甚至近百页。京报一般用连史纸或毛太纸印刷,用黄纸作封面,印有红色“京报”两字为报头,下附报房的字号图记。

也有一些京报用白纸加印红色的人物图案作封面。所有京报遇到“国制”即皇帝或皇后去世,全国举丧时,封面一律改用蓝色,以志衰悼。

关于京报的形式,北京集文报房出版的京报可作代表。它是长方形的小册子,宽三寸,长六寸,用黄色土纸为封面,左上方中有“京报”两字,右下方印着“集文报房”四字,都是红色书。里页为竹纸印刷,每页文字八行,每行二十三字。用木刻宋字体活字排印,无中缝和书边。由于手工印刷,木字残缺,有些京报版面的墨色不匀,或浓或淡。

京报公开发行,零售每册大约十文,订阅一月的收费二百文至三百文。每次殿试发榜,京报会将每科鼎甲单印为附件,免费送给读者。对北京的长期订户,各京报均有专人上门送报,有的还随报附送“官门钞”一份。

清朝末年,有些报房还把京报中已刊或未刊的奏章文件汇编成“谕折汇存”、“阁钞汇编”、“时事采新汇编”等刊物,定期出版,作为京报的补充向读者发行。

的京报的内容比官报丰富,传送又快,流行很广,遍及全国。当时的官僚、缙绅许多人长期订阅京报,把“邸抄之费”列为固定开支。明朝学者顾炎武的父亲,七十高龄仍天天阅读报房京报,亲手用蝇头小楷摘录重要内容,以备翻检。

清嘉庆六年(1801年),英东即度公司大班末氏哈也读京报并称:“哈等近目看见‘京报’,叩贺大人高升协办大学士”(《达衷集》)。清代京都北京流行一首竹枝词说:“唯恐人疑不识丁,日来送报壮门庭,月间只费钱三百,时倩亲朋念我听”。自己不识字,也订报并请别人读给自己听。可见当时京报读者不少。

四、“京报传抄伪稿案”

明清两代言禁极严。清朝前期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一百年间,曾经兴起文字狱,大小案件一百余起,被判处死刑的两百多人,因受株连被判处各种刑罚的不可胜数。一些被控捏传涂改的和干预朝廷政事的京报,遭到严厉的查禁。

清世宗雍正四年(1726年),报房探报人何遇恩、邵南山被指为“捏造小钞,刊刻散布,以无为有”,惨遭杀害。

乾隆十五年(1750年)七月,发生了著名的“京报传抄伪稿案”。原来当时乾隆皇帝很喜欢到各地“巡幸”(游山玩水),所到之处,事先都要大兴土木,搜集珍奇异宝,山珍海味,迎接“圣驾”。抚州卫千总卢鲁生与南昌守备刘时达商量,用他人名义写了篇奏稿,谈到皇帝“巡幸”有“五不解十大过”。这篇奏稿交提塘传抄,印入《京报》,流传到许多地方。

到了第二年七月,云贵总督硕色发现并向乾隆报告。乾隆见有人敢批评他,就以捏造奏稿罪下令直隶、山东、河南、山西、湖北、湖南、贵州等地秘密追査,“不可稍有张扬泄漏”,“勿令党羽得有漏网”。乾隆十八年(1753年)二月破案,卢鲁生不幸受凌迟处死,刘时达遭斩。此案从发生到破案,前后经过三年,凡是传阅、抄送过这期《京报》的,都受到牵连。一些办案不得力的官员,也遭撤职查办处理。总之,此案株连之广,处刑之重,达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

五、京报被历史淘汰

在封建统治阶级的血腥镇压和严密控制下,清代京报成为一种无官报之名而有官报之实的民办报纸,除了封面上印有民间报房的标记和由民间编印外,内容和官报基本相同。例如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中英双方在南京签订和约,清代京报只发表官方公布的一个简单的公报,对这个丧权辱国的“和约”内容讳莫如深,反而称赞它是“万年和约”。

公元1847年,日本借口台湾土人劫杀琉球群岛的日本渔民,派兵侵入台湾。当时香港和上海的报纸曾详细报道,可是,清政府为了掩饰罪恶,竟然禁止京报透露这一消息,以至许多人对台湾战况一无所知。也许由于这些原因,这种起自明朝中叶,出版了四百余年,曾经颇有影响的京报,终于在辛亥革命后不久为历史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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