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镇化率超50% 基本实现城镇落户“零门槛”

  7月26日下午,广西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市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全区各

7月26日下午,广西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市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了涉及户籍、财政、教育、卫生、社保、土地等领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新型城镇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0.2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31.72%,2013-2018年累计实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521万人。据介绍,全区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乡融合发展势头良好等三个方面。

全区居民基本实现城镇落户“零门槛”

据悉,全区14个设区市已全部出台本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细则。除南宁市、柳州市以外,其他设区市及所有的县级市、县城和建制镇已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基本实现城镇落户“零门槛”。全区各市户口迁移审批权限已全部下放至当地派出所,推行网上审批,简化落户手续,免费办理,确保应落尽落;为符合准入条件,但没有自主产权住房、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落户等人员,在社区居委会地址或适当地址设立“社区集体户”,方便群众落户。我区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可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购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填补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覆盖的空白,实现进城农民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有基本住房保障的权利。全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25%以上。

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超过80%

目前,全区各市都实施了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地方教育发展规划和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鼓励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不足的地方通过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形式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提高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水平。鼓励在进城务工人员集中的地方,探索积分入学办法,确保随迁子女有序入学。2018年春秋两季,全区分别保障了67.1万和57.5万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超过80%。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实现接续无政策障碍

我区出台并完善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措施,健全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可根据相关条件参加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无政策障碍。2018年,广西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812元,高于2017年国家扶贫标准;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年人均7080元,实现了同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差距不断缩小。2018年底,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777.79万人,其中,农民工17.56万人。截至今年5月,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07.05万人,完成年度参保人数目标任务的100.37%。

积极推进全区45个特色小镇培育建设

柳州、来宾、全州、平果、北流等第一、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深入推进;荔浦、浦北、靖西、横县六景镇等第三批试点任务扎实展开。深入推进自治区23个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和百镇工程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一批广西45个特色小镇培育名单(14个为国家级特色小镇),都已通过产业策划和核心区建设规划。招商引资共计600余亿元。其中17个小镇推动迅速,核心区项目建设总计完成投资180余亿元,基本满足阶段验收评估的十五项要求,已顺利转入建设阶段。

全区9个城市全面实现交通“一卡通”

南宁市轨道交通1、2、3号线开通运营,4、5号线项目加快推进,柳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桂林机场旅游轨道线等有序推进。南宁、柳州、桂林、玉林、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来宾等9个城市实现交通一卡通。全区城市用水普及率达96%以上,县城用水普及率达8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98%,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超过60%,14个设区市全部实现市政天然气管道供气。全区海绵城市建成区域面积达到122平方公里,累计消除城市黑臭水体58段。南宁、柳州、北海、钦州、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来宾、崇左等10个市已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建规模176公里,累计建成廊体约90公里。

下一步,全区将继续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配套政策落实,进一步深化城乡土地制度改革,分类分批次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推进城市建设补短板和转方式,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城镇吸引力和承载力。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文章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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