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公共交通出行成本、实行阶梯电价和阶梯气价…… 重庆市拟修订节约能源条例

今(29)日下午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提请大会审议。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了解到,草案共6章41条,与现行条例相较,删除12条,修改29条,新增12条,主要内容包括节能管理、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技术进步与激励措施等。

记者了解到,与现行条例相比,草案规定了支持节能技术进步的具体措施,强调节能智慧化管理的内容,补充节能专项资金的用途和使用规范,建立税收、金融、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激励措施,并鼓励用能单位通过市场机制推动节能工作。

在交通运输节能方面,草案规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完善轨道交通网络结构,降低公共交通出行成本,引导市民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交通能源消耗。此外,鼓励开发、生产、使用节能环保型交通运输工具;鼓励新能源在城市公交、环卫特种车辆等方面的应用和推广。

降低公共交通出行成本、实行阶梯电价和阶梯气价…… 重庆市拟修订节约能源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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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在31条、32条和33条对节能技术、节能产品享受的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和价格政策进行了具体细化。比如,在税收政策上提出本市执行国家对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税务部门应当为用能单位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便捷、高效纳税服务。

在金融政策上明确提出本市鼓励、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创新信贷产品、发展绿色信贷、拓宽担保范围等多种途径增加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为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产品生产以及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提供优惠贷款。本市推动和引导社会有关方面加大节能资金投入,加快节能技术改造。

在价格政策上明确提出本市实行有利于节能的价格政策,引导用能单位和个人节能:

(一)对电力用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季节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制度,鼓励电力用户合理调整用电负荷;

(二)对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和其他主要耗能行业的企业,分淘汰、限制、允许和鼓励类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三)对高耗能行业的企业按规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

(四)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

(五)对居民实行阶梯电价和阶梯气价政策;

(六)其他依法确定有利于节能的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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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拟修订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在今日举行的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提交大会审议。草案着重强化管理措施,完善了水利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的划定,增加了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水利工程的特殊管理和保护力度。

记者了解到,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涉及八个方面,分别是:条例适用范围、政府和部门职责、水利工程规划、水利工程建设审批、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利用、法律责任、附则。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何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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