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路政执法人员不在户籍地工作 甘肃回应

近日,一名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反映甘肃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人员划转安置不合理的问题,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出面回复称,的确存在部分路政执法人员不在户籍(家庭)所在地工作的情况,但改革有工作纪律,望从改革大局出发给予理解。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也指出,待人员划转工作到位后,可通过组织渠道进行反映,由组织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统筹考虑。

上述网友称,“我们移交到地方以后食宿成了问题,每月的工资一半就用在食宿上,无法养家糊口,请求上级领导把我们按户口所在地安置,以方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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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在答复中介绍,按照中央关于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精神,甘肃省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的公路路政执法系统人员和编制自2018年3月10日起开始锁定底数。

此后的2019年3月20日,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下移执法重心,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确保执法人员编制重点用于执法一线,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的问题。”“将省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局承担的国省干线公路路政执法职责下划市县承担。”“将省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局垂直管理的15个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87个公路路政执法管理所下划市(州)、县(市、区)管理。各市(州)、县(市、区)以下划的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公路路政执法管理所为基础,整合组建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市、区)实行‘局队合一’体制。”

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介绍,6月24日,甘肃省委编办印发了《关于整合精简省级交通运输领域执法队伍的通知》,明确提出:“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省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局所属的15个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87个公路路政执法管理所共1622名在编在岗人员,连人带编划转到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管理。”

7月2日,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委编办召开了全省公路路政执法系统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并印发了《全省公路路政系统机构改革移交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了公路路政系统机构人员划转移交工作。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表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启动以来,我们本着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要求,对全省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及涉改人员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摸底,对承担行政执法职责且在执法岗位上的人员进行详细甄别确认。此次甘肃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人员划转,主要涉及原甘肃省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局垂直管理的路政执法处(市一级设置)、路政执法所(县一级设置)两级路政执法人员,也的确存在部分路政执法人员不在户籍(家庭)所在地工作的情况。但根据“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的改革工作纪律,为了保持队伍稳定,推动改革顺利进行,不能开展干部调整和人员调动等工作。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回复上述网友称,对于改革划转后给您个人工作、生活带来的实际困难,希望您能从改革大局出发给予理解。待人员划转工作到位后,可通过组织渠道进行反映,由组织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我们也将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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