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民骑共享电动车被罚 为什么不能骑?

南昌市高新区的张女士骑共享电动车出行,因车辆无牌被交警拦下“接受教育”。“我花钱扫码骑车,为什么不能骑?”张女士表示不解。

记者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目前,在南昌市高新区和经开区存在大量无牌及部分外地牌照的共享电动车,实际上,这些供市民扫码后骑行的共享电动车并未取得交警和城管部门的审批。

在国家和其他省市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车的背景下,南昌市共享电动车将如何发展?安全监管难、交通事故纠纷等问题接踵而至的背景下,共享电动车该何去何从?

投放的共享电动车不能骑?

7月12日,在南昌市高新区艾溪湖北路,市民张女士按照操作提示,成功开锁租用了一辆某平台的共享电动车,可骑行不到100米,在路口就被交警拦下了。

“交警问我知不知道该车不能上路骑行。”张女士听后,立马愣住:“我花钱扫码骑车,为什么不能骑?”经过交警的一番教育,张女士明白了,自己成功扫码的共享电动车属未上牌车辆,按照电动车相关管理条例,该车辆被禁止上路骑行。

就此事,张女士与该共享电动车的运营企业取得了联系。对方回复称,正在同南昌市有关部门协商共享电动车管理问题。

针对张女士反映的情况,7月18日下午,新法制报记者来到张女士扫码租车地点——艾溪湖北路与京东大道十字路口。记者注意到,该区域停放了几十辆多种颜色的共享交通工具,其中共享电动车数量居多,但几乎都没有悬挂牌照。

张女士感到疑惑:既然无牌电动车不能骑行,为何在高新区投放这么多无牌共享电动车没人过问?如果投放不合法,监管部门是否要进行收缴?如若运营企业还未与有关部门协商好,那为何还要将车辆投入市场?这样会给市民造成误会,带来困扰。

共享电动车多见于高新区经开区

连日来,新法制报记者实地走访了南昌市多个城区,在高新区和经开区各大路段,发现无牌共享电动车随处可见。

记者驱车行驶在高新大道,路上均能看到停放在人行道上的共享电动车。在高新区紫阳大道与创新三路的交界口,交警对骑行无牌共享电动车用户进行拦截短短半小时,就有20名骑行共享电动车的用户被依法处罚。

在经开区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校门一侧的停放点,有序停放了皮皮虾、哈啰助力车等多种颜色的共享电动车。

江西财经大学麦庐园大门处的停放点,停车线内停放了租八戒、小绿车出行共享电动车,停车线外则零星停放了几辆哈啰助力车。记者驱车至和正智汇谷小区,发现门口杂乱停放了20辆以上的哈啰助力车。在经开区乐盈广场大门一侧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几十辆哈啰助力车有序停放在停放点线内。

记者在上述几个区域观察发现,小绿车出行和租八戒部分悬挂了牌照。此外,皮皮虾大部分为九江永修牌照,而哈啰助力车大部分为无牌车辆,少部分悬挂了赣州牌照。

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租骑共享电动车的人并不少,但很多人并不知道这些投放的共享电动车是不能租用的。

未通过交警与城管部门审批

就张女士在高新区碰到的烦心事,高新区交警大队一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无牌的共享电动车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他们已向上级部门反映了此事。

据该负责人介绍,共享电动车最先投放区域是高新区和经开区,且向交管部门提交了申请,但未通过审批。起初,运营企业将车辆投放至交通不便利区域,但渐渐又投放到了交通繁忙区域,且大部分车辆属不规范投放,这给交警部门的日常工作带来极大影响。

既然在高新区投放的共享电动车未经过交管部门审批通过,那么,城管部门是否审批了这些不合规的无牌共享电动车?

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王鹏告诉记者,投放至高新区的共享电动车也没有经过城管部门审批投放。

王鹏表示,今年起,他们多次约谈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对方保证将逐渐整改,但效果不明显。该局另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共享电动车和共享单车都存在无序停放的情况。“我们收缴了大量违规停放车辆,通知企业到局里认领并接受相应处罚,但企业没有派人过来,我们也没办法。”

该工作人员坦言,仅靠城管部门对共享电动车及共享单车进行管理确实存在困难,这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及市民的积极配合才行。

就此问题,经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称,他们只能对停车线外违规停放的车辆进行管理,对于线内出现无牌共享电动车的情况,他们并无管理权限。

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车

据记者了解,2017年8月,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2018年5月,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出台了《江西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提出,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除政策因素影响之外,目前南昌运营的共享电动车还有另一“难题”——交警部门已停止为共享电动车上牌。2018年4月1日,南昌市公安交管局下发了《关于停止共享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南昌市范围内各交警大队上牌点(含三县一区)停止共享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

在这一背景下,南昌共享电动车身份合法化,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一大问题。对此,新法制报记者采访了多家运营共享电动车的公司。

哈啰江西区域公关负责人称,哈啰共享电动车并不是“电动车”,而是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的助力车,符合新国标。对于交管部门将车辆认定为电动车,导致无法上牌,目前他们正在跟交管部门进行沟通。

“租八戒”运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之前投放的共享电动车已经上了牌照,针对少部分未上牌照的车辆,他们将采取收回措施。

对于运营企业投放共享电动车行为,南昌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监督处周处长表示,南昌市的共享单车已经是超饱和状态,共享电动车的加入投放,无疑对城市管理来说是雪上加霜。周处长称,针对目前未经审批投放的共享电动车,城管部门均予以暂扣,并加大力度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可考虑出台管理条例和惩戒制度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一熊姓负责人认为,虽然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但“不鼓励”并非“禁止”。

发展共享电动车可满足公众出行需求,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不过该熊姓负责人也强调,发展共享电动车首先要控制车辆总量,然后根据城市功能区域合理投放,做到不扰乱管理秩序。

他表示,作为共享单车管理的牵头单位,实际上并没有执法权,只能对交警和城管部门提出指导性意见。“我们征求过交警和城管部门的意见,对方均持不鼓励,不发展的态度。”

据该负责人称,他们已经向南昌市政府提交了有关共享电动车管理发展方案,具体情况还在等待中。

华东交通大学交通运输与经济研究所所长查伟雄教授认为,共享车辆出现的瓶颈问题在于如何进行有序管理。目前,市场上投放的共享电动车因骑行人不固定,并且多数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培训,加上车辆行驶速度较快,车身自重大,给骑行人带来一定风险。其次,共享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和露天停放会影响电池安全,如若企业维护工作人员管理不及时,也将对骑行人产生影响。“同时,共享电动车已出现乱停乱放的情况,这都将极大地考验市民整体素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能力。”

查伟雄认为,在共享电动车的投放和使用过程中,不宜采用“一刀切”的管理模式。政府部门在满足老百姓生活需求的基础上,可考虑尽快出台相应的管理条例和行之有效的惩戒制度,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相适应的投放机制,引导企业有序投放,要求企业保障共享电动车的通行条件和安全。同时,提高骑行者的整体素质,文明安全使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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