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9家重点排污单位被集中约谈

央广网太原7月31日消息(记者贺威通)7月30日,为有效遏制重点排污单位严重超标行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大同、运城、吕梁、临汾等4市生态环境局对第二季度严重超标的9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集中约谈。

这9家重点排污单位分别是:天镇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山西晟安电铝有限公司、襄汾县污水处理厂、隰县污水处理厂、交城县污水处理厂、石楼县污水处理厂。

其中,石楼县污水处理厂第二季度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41天。交城县污水处理厂第二季度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20天。襄汾县污水处理厂第二季度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78天。隰县污水处理厂第二季度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34天。山西晟安电铝有限公司第二季度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9天。天镇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季度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14天。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第二季度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48天。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第二季度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35天。中铝新材料有限公司第二季度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87天。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要求9家单位,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已经制定的要重新审核,请业内专家科学论证方案是否可行,能否达到排放标准,如达不到要及时调整完善方案;整改方案确定后,要细化施工进度,倒排工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建设;要成立达标改造领导组,建立奖惩机制,要加强督察督办,做到每项具体工作,有人管、有人干、有人着急、有人监督,充分调动每个部门、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要认清形势,主动担当,坚决扛起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增强环保意识、法制意识,树立环境信息公开意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企业,积极履行环保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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