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报告:仅67.77%的消费者能辨别合法非法的投资渠道和产品服务

凤凰网WEMONEY讯 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9年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简要报告》(下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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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这是第二次全面开展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在每个省级行政单位随机抽取600名金融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全国共18600个样本。

调查从消费者态度、行为、知识和技能等多角度综合定性分析我国消费者的金融素养情况。调查涵盖了金融产品认知与选择、财务规划、储蓄与物价、银行卡管理、反假货币、贷款常识、信用管理、投资理财、保险知识、金融教育和消费者基本情况等十一部分内容。

从消费者态度看,消费者在金融态度方面的整体情况较好,大多数群体能够意识到金融知识普及和在校园开展金融教育的重要性,更加重视个人信用;延迟消费的意愿则略有下降(或更加倾向于即时消费),其中全日制学生延迟消费的意愿最低。

其中,88.27%的消费者认为金融教育“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认为金融教育“非常重要”的比例达到51.58%,认为金融教育“比较重要”的比例为36.69%。与2017年相比,消费者对金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程度有所提高,认为金融教育“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的比例上升1.22%。

与2017年相比,消费者对校园金融教育的认识有所提高,82.52%的消费者认为在校园开展金融教育非常有价值,比例增加1.48%。

从消费者行为看,整体上消费者在金融行为上有待加强,在阅读合同条款、为小孩上学储蓄、使用ATM时的密码保护行为方面有较好的表现;在家庭开支的规划和执行、对账单的理解、信用卡还款方面的行为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应对意外开支方面普遍存在不足。

当询问消费者是否做家庭开支计划时,24.29%的消费者“一直都有”,23.84%的消费者“经常做”,40.20%的消费者“有时有做”,11.67%的消费者“从不做”。与2017年相比,消费者在家庭开支计划制定方面的行为有所改善,整体上经常或一直都有制定计划的比例增加了4.07%。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预期保障老年开支的方式是依靠自己的存款、资产或生意收入。按比例高低依次排序分别是“依靠自己的存款、资产或生意收入”(59.77%)、“依靠退休金”(56.96%)、“依靠商业养老保险”(28.72%)、“依靠继续工作所得收入”(23.97%)、“依靠家人、孩子的经济支持”(19.46%)、“依靠继承遗产”(6.98%)和其他(6.12%),尚未考虑的有4.88%。

从消费者金融知识水平看,消费者整体上对金融知识有一定的掌握,在银行卡、储蓄、信用知识方面的正确率较高,均超过60%;在贷款、投资、保险等方面的知识水平有待提高,不同群体对各类金融知识的掌握程度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从消费者金融技能看,整体上消费者在理解金融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产品风险和收益、假币处理方面的掌握情况相对较好,在辨别非法投资产品和渠道、比较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有一定的掌握;而在冠字号码功能、银行卡使用方面还需要加强,对新版人民币防伪特征的掌握水平需要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67.77%的消费者能在选择金融产品或服务时正确辨别合法与非法的投资渠道和产品服务。14.81%的消费者选择了“不能”,17.42%的消费者选择了“不知道”。

从消费者对金融知识的需求情况看,消费者最感兴趣的五大类金融知识依次是银行卡(包括借记卡和信用卡)、银行理财产品、住房贷款、基金股票投资、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服务。

从人口统计特征看,不同群体的消费者在金融态度、金融知识、金融行为、金融技能和金融知识需求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

另一方面,《报告》通过构建消费者金融素养指数得出全国消费者金融素养得分。结果显示,全国消费者金融素养指数平均分为64.77,中位数为67.96,标准差为17.01,消费者金融素养指数近似服从正态分布。与2017年相比,消费者金融素养整体上稍有提升。教育、收入、地域、年龄和职业五个因素与消费者金融素养得分显著相关,性别对金融素养得分的影响有限。

通过本次调查,《报告》得出如下结论:一是应当持续跟踪消费者金融素养的变化,为金融教育工作的统筹开展提供重要依据;二是要继续关注重点人群和区域的金融素养水平,结合群体特性开展适宜的金融教育活动,着重提升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和技能,改善消费者的金融行为;三是要积极应对数字技术带来的挑战,利用数字技术的优良特性,开发更多与数字时代和人口结构变化相适应的金融教育工具。(凤凰网WEMONEY 谭梦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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