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上半年党风廉政和反腐工作成绩单公布

7月31日,玉溪市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今年以来,玉溪市纪委监委持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切实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不松劲、不停步,不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提出否定建议9批次29人。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1件、处分10人,查处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案件5件。建立“三湖”保护治理监督执纪问责六项工作机制,督促江川、通海、澄江三县区围绕“三湖”保护治理开展监督检查24轮次,发出问责预警17期,督促整改问题48个,提醒谈话1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2起13个单位40名干部。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组织签订责任书,派出主体责任清单311项。积极探索强化监督的新路径,建立巡察组、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力量整合、工作同促。建立“1名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1个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县区纪委(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的“捆绑”联动协作模式,联合开展执纪审查、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对11名干部容错免责,为反映问题失实的2名县处级干部进行面对面澄清。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紧盯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20个,处分4人、问责12人,通报曝光6期21起44人。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问责5个单位、9名个人,处分28人。巩固提升公务活动中赠送收受烟酒茶玉专项整治成效,督促62个问题单位整改。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落实落细改革任务

对10家派驻(出)机构进行更名,调整监督单位。聘请20名专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3名法律顾问和20名市监委特约监察员。创新出台吸收群众代表参与办理信访事项的规定。县区监委向74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专员,并设立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在全省率先实现县级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机构全覆盖;聘请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村级廉情监督员,健全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体系,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今年以来,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567件,处置问题线索1206件,立案436件,结案34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6人,给予组织处理45人,采取留置措施42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24人。

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1件(不含重复件),处置办结26件;给予问责处理3个单位12人、党纪政务处分10人。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5630件,办结5599件。严肃查处基层干部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和集体“三资”管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扶贫救灾资金使用等方面问题49件57人。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推动“三湖”保护治理机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6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对6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共发现“三大问题”2243个,六项纪律问题328个,“六围绕一加强”问题1923个,移交问题线索96条,立案7件8人,督促健全完善制度632个,退缴违规资金21.26万元,直接挽回经济损失34万元。对9个县区、24个市直部门开展专项巡察,发现“三湖”保护治理问题92个,督促制定整改措施82条。出台加强县区党委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工作的意见,编印对村巡察工作手册,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领导。

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实施“全员培训”行动,组织1151名干部参加了各类培训。出台《关于对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突出“政治体检”“政治保健”,积极探索创新自我监督模式。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2件,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5名干部进行全市通报,为1名受到不实举报的纪检监察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持续转好。

云南网记者 郑海燕 贾云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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